2019年10月24日 星期四

明不犯小妄語戒

本文:p. 185LL03

《事鈔》云:「《四分》:不犯中,但稱想說故不犯。文如《註戒本》中。」  《資持》釋云:「指《註戒》者彼云:不見言不見,乃至知言知等。今云稱想在言雖略,無不攝矣。」

消文:

律祖在《事鈔》中說明小妄語戒的開緣情形,如下:

《四分律》說:「不犯小妄語戒的情形中,只要所說與想法相稱,就不犯。詳見《註戒本》中。」消文者按,《註戒本》即T40 No. 1806《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》:「不犯者,不見言不見。乃至知言知等八種。」
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解釋《事鈔》文,如下:

二、廣釋犯相

科判廣釋犯相分二:初、明犯,二、不犯。今初

初、明犯(《略編》未錄)

二、不犯

《事鈔》指《註戒本》所說的內容是指「不見言不見,乃至知言知等。」這裡說「稱想」,說得雖然簡略,但是已經全部涵蓋了。」


2019年10月23日 星期三

明敘意勸持

本文:p. 185L04

《事鈔》云:「此戒人多喜犯者。良由妄業熏積,識種尤多。故隨塵境,動便虛構。不思反流之始,但願畢世之終。以此安生為要,當死定非排業。良可悲夫。 加以犯無定境,起必依心。但使違內想心,不論外緣虛實,一切皆犯。」  《資持》釋云:「敘意中。初敘數犯以興歎有二,上句牒示。喜字去呼好也。良下釋所以,上二句明惑重。六識構造為能熏,藏識含受即所熏。識中之種故名識種。故下二句明起業。塵境即見聞等,虛構事無稽實即是妄語。不下二句明迷苦。上句謂不念生死,下句明悠悠度世。以下三句傷歎。上句躡上虛度,下句示後苦報。安生猶言居世也。然沙門居世修道為急。縱妄守愚自以為要,臨終神昧任業牽生,故云當死等。當將也,排遣也。對治智勝,業則可排。對治有二:一者事行抑制則能伏業;二者理觀明照則能滅業。以人之將死,善惡相現,惡強善弱神隨業往,況無少善豈能排之。 加以下二明心境以勸修,上二句標定。下二句配釋。但使等者釋上次句,不論等者釋上初句。《律》云:若不見、不聞、不觸、不知,是中見想、聞想、觸想、知想,彼便言我不見、不聞、不觸、不知,知而妄語者犯。若論妄語,境虛成犯,於義易知。今此境實,違想亦犯。教唯約心,制急可見。虛實俱犯故言一切。」

消文:

律祖在《事鈔》中說明小妄語戒的情形,如下:

這個小妄語戒許多人都很容易犯。很容易犯的原因,實在是因為無始以來,妄語的業種子不斷地熏習,結果在識田裡這種妄語業種子累積尤其多。只要遇到染汙境界牽引,就很容易說妄語。不思惟逆生死之流的始覺,只希望安閒暇適的過一生,認為能夠這樣安定地生活度日最重要,臨命終時必定不能排遣惡業,這實在可悲啊!消文者按,所謂「反流」,即逆生死之流,而向菩提覺悟之方向還滅。

再說,犯妄語戒並沒有一定的對境,但是它必定是隨著心識生起。只要與內心的想法相違而說出來,跟內心所想的不同,不論有沒有對應的外緣,都犯小妄語戒。
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析釋《事鈔》文,如下:

二、辨相

科判辨相分二:初、敘意勸持,二、廣釋犯相。今初

初、敘意勸持

科判敘意勸持分二:初、敘數犯以興歎,二、明心境以勸修。今初

初、敘數犯以興歎

科判敘數犯以興歎分二:初、牒示,二、釋所以。今初

初、牒示

上句「此戒人多喜犯者」為牒示。喜字去呼好也。消文者按,未解此義。

二、釋所以

「良由妄業熏積」以下釋所以。科判釋所以分四:初、明惑重,二、明起業,三、明迷苦,四、傷歎。今初

初、明惑重

上二句「良由妄業熏積,識種尤多」明惑重。眼等六根對色等六塵境而生六識,於是構成虛妄分別而造種種惡業,稱為能熏。阿賴耶識含藏種種感受,稱為所熏。那些業種子藏於識田當中,所以叫作「識種」。

二、明起業

「故隨塵境」以下二句明起業。「塵境」就是底下在明心境以勸修當中所引的見聞觸知等;「虛構」就是所說的事毫無事實根據,也就是妄語。

三、明迷苦

「不思反流」以下二句明迷苦。上句「不思反流之始」就是不念生死,下句「但願畢世之終」就是說悠悠哉哉的度日子。

四、傷歎

「以此安生」以下三句傷歎。上句「以此安生為要」就是接上面所說的虛度一生,下句「當死定非排業」顯示來生將受苦報。「安生」就是說活在世上。然而沙門出家修道者身居世間,應以修道為急。放縱妄心,持守愚冥,還自以為最重要,等到臨命終時,神識愚昧,只能任由惡業牽引投生,所以說「當死」等。「當」就是將來的意思;「排」就是遣除的意思。藉由對治方便,以智慧取勝,就能夠遣除惡業。對治有二方便:一、以事相進行抑制,就能制伏惡業;二、以真理觀照虛妄對境,就能滅除惡業。因為臨命終時,將會顯現善惡業相,惡業強善業弱神識便隨業力牽往,所以毫無一點善業的話,怎能排遣惡業呢?。

二、明心境以勸修

「加以犯無定境」以下明心境以勸修,上二句「加以犯無定境,起必依心」是標定。下二句「但使違內想心,不論外緣虛實」是配合上二句隨文解釋。「但使」等這一句是解釋上二句的第二句,也就是解釋「起必依心」;「不論」等這一句是解釋上二句的第一句,也就是解釋「加以犯無定境」。《四分律》說:如果不見、不聞、不觸、不知,這種情況下的見想、聞想、觸想、知想,就應說我不見、不聞、不觸、不知,知而說妄語,犯小妄語戒。如果談到妄語,境界虛妄構成犯戒,在義理上容易了知。現在對於真實的境界,違背事實的想也犯戒。教理依心判犯,制戒刻不容緩可見一般。小妄語戒無論境虛、境實都犯,所以說「一切」。


2019年10月22日 星期二

明小妄語

本文:p. 185L02

第一支 小妄語

《資持》云:「今云小者對大為言。但離初篇所列聖法已外,一切皆歸此攝。大局小通,尋之可解。」

消文:

科判示四過分四之一:第一支 小妄語。除未得謂得與天龍鬼神供養之外的一切虛妄語。

科判小妄語戒分二:初、標名,二、辨相。今初

初、標名
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說:「現今所云小妄語,是相對於大妄語而說。只要離開宗體篇當中所說過的聖法,一切都攝入小妄語。大妄語是局限於未得謂得、未證謂證,小妄語是通於一切虛妄語,探尋接下來的文,就可以理解。」

消文者2019.12.16按,《略編》所摘錄《資持》文,僅示「但離聖法以外」,然原典原作「但離初篇所列聖法已外」。是故消文以「初篇」作〈宗體篇〉解。又聖法者,於p. 3第一項正示中,《事鈔》續云:「今所受者,就已成而言,名為聖法。」《資持》釋云:「已成者初果以上所修三學名聖道故。」所以這段文正解宜作「除說過人法以外」。

持犯別相•性罪•妄•示四過•小妄語科判表

2019年10月21日 星期一

標列四過

本文:p. 184LL05

第二項 示四過

示四過中分為四支─┬─一小妄語

         ├─二惡口

         ├─三兩舌

         └─四綺語

消文:

科判妄語戒分二之二:第二項 示四過。別說小妄、惡口、兩舌、綺語等四種口業的過失。

科判示四過分四:

第一支 小妄語:除未得謂得與天龍鬼神供養之外的一切虛妄語。

第二支 惡口:粗惡語。

第三支 兩舌:離間語。

第四支 綺語:無意義語。

持犯別相•性罪•妄•示四過科判表


2019年10月20日 星期日

明開緣增上慢

本文:p. 184L09

《戒本》云:「除增上慢。」  《戒疏》釋云:「除增上慢者無漏正道,出過相有,名為增上。然於增上之法,未得謂得,名之為慢。 《十誦》云:久在山林,不睹妙色,暫伏煩惱,自謂永無,故生慢告。後近城傍,見色起染,知己是凡。更加精進,果成羅漢。佛言:犯下罪。」  《行宗》釋云:「初正釋中。初釋增上,即目聖道。然下釋慢,謂不進求。 二引緣。妙即好也。境虛心實,但乖言議,故得下罪。既已證聖,那言障道?此據罪體能障為言。聖人但不結業,非無違制,義須悔除。如擯阿難結集之時,受責悔過之例。若據本律,則不結罪。」

消文:

《四分律含注戒本》說:「開緣不犯大妄的條件,除了未證謂證,未得謂得,然而如心而說的這種增上慢之外。」

律祖在《戒疏》中解釋《戒本》文,如下:

「除增上慢」當中的增上,指的就是無漏聖道,因為超出一般常有的相狀,所以稱為增上。然而對於增上之法,未得謂得,就稱為慢。

《十誦律》說:「長時間隱居在山林當中,因為沒有看到美妙色相,暫時降伏煩惱,卻自認為永無煩惱,所以生起憍慢心。後來有機會走近城傍,看見妙色生起染汙心,發覺自己原來還是一個凡夫。於是更加精進,最後證得羅漢果。佛陀說:『犯下罪。』」

元照律師在《行宗》中析釋《戒疏》文,如下:

科判釋文分二:初、正釋,二、引緣。今初

初、正釋

科判正釋分二:初、釋增上,二、釋慢。今初

初、釋增上

增上就是聖道。

二、釋慢

慢的意思,就是自以為證得而不再繼續追求。

二、引緣

「妙」是好的意思,也就是美妙。面對虛妄的境界,心中明了自己還是凡夫,只是由於認識不清,而說了不該說的議論,所以結下罪。

既然已經證得聖道,那言怎麼能說障道?此乃依據罪業的體性能構成障礙為言而說。聖人但只是不會結罪業,並非無不會違犯制教,其意義在於必須悔除罪過。例如擯斥阿難結集之時,遭受遣責而悔過之例。

如果依據《四分律》,則不結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