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5月12日 星期二
2020年5月11日 星期一
結示沙彌五德
本文:p. 252L02
《資持》云:「此之五德,出家大要。五眾齊奉,不唯小眾。終身行之,不唯初受。疏云:斯德始終,通於五眾,俱堪物養,人天師範,故使誦持,無輕受體及形服也。」
上來出家宗致中第三章應知五德竟
上來別行篇中第六門出家宗致竟
上來第四別行篇竟
消文: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為五德作了以下結攝:
三、結誥
以上所說的五德,是出家眾的大要。凡是出家五眾都要奉持,不是只有沙彌要行持的。而且是盡形壽都要行持,不是只有在初出家受戒的時候奉持。
《業疏》中說:「這五德徹頭徹尾都是出家五眾要奉行的,而五眾都堪受在家人供養,堪為人天的師範。所以能令沙彌從受持讀誦開始,便不致於輕蔑所受戒體以及彰顯幢相的威儀與法服。」
以上出家宗致中第三章應知五德圓滿究竟
以上別行篇中第六門出家宗致圓滿究竟
以上第四別行篇圓滿究竟
2020年5月10日 星期日
明沙彌五德
本文:p. 251L07
第三章 應知五德
《羯磨》註云:「如《請僧福田經》。沙彌應知五德。一者發心出家,懷佩道故。二者毀其形好,應法服故。三者永割親愛,無適莫故。四者委棄身命,遵崇道故。五者志求大乘,為度人故。」 《業疏》釋云:「初德發心懷道者,創發蒙俗,情厭諸有。唯欣出要,常懷佩也。佩謂帶持之者也。 二德毀形應法者,道俗路乖,反形易性。故割其所重,服彼所輕。明志絕奢靡,與世違也。 三德割愛懷捨者,以無始所親,慈戀難斷,終歸死別,然不早悟。今近割俗緣,遠成濟度,且從道業,兩捨親疏也。故《善見》云:瓦缽貫肩,以四海為家居。知誰可愛憎也。 四德委命遵道者,明奉崇三學,死而有已也。 五德志大度人者,奉行極教,兼濟於他。」 《濟緣》釋《疏》云:「牒釋初德中,二句初釋上句。唯下釋下句。佩下正字義。 二中,初通示。故下別釋。上二句釋反形,下二句釋易性。奢則華侈,靡謂美麗。 三中,初敘情愛。世俗貪生,不知有死,故不早悟。今下釋永割。兩捨親疏,謂無適莫,適字音嫡。故下引證。 四中,奉崇三學。釋下遵道,死而有已。釋上委命。 五中,大乘窮理盡性,謂之極教。」
消文:
科判出家宗致分三之三:第三章 應知五德:宣說沙彌五德。
律祖在《羯磨》中引《請僧福田經》註釋,如下:
沙彌應該知道出家五德:
一、發心出家,應當時時胸懷出離心。
二、毀棄世俗形象,應當披著法服。消文者按,即剃除鬚髮穿著袈裟。
三、永遠割捨親情,沒有親疏分別。
四、捨棄身命,遵崇正法。
五、發心走大乘道,饒益眾生。
律祖在《業疏》中解釋《羯磨》註文,如下:
初德、發心懷道:啟發蒙昧庸俗的有情,厭離諸有,只欣樂出離生死的要道,恆常憶念要出離生死的事。「佩」指佩帶的意思。
二德、毀形應法:出家與在家的路,完全乖離,形相和習性截然顛倒。所以要割捨在家時所重視的,例如羅綺等;要服從原來所輕視的,例如糞掃衣等。說明志在斷絕奢靡,要與世間完全相反。
三德、割愛懷捨:因為無始以來所親愛的關係,很難斷離,最終必須死別,然而遲遲不能覺悟。對近的六親來說,要割捨俗緣,即捨愛;對遠的外黨來說,要成就濟助度人,即捨憎。只有從道業契入,親疏都必須捨離。所以《善見律毗婆娑》說:「瓦缽貫肩,以四海為家居。知誰可愛憎也。」
四德、委命遵道:一心一意推從遵循佛道三學,死而後已。
五德、志大度人:志求大乘,奉持極究竟的佛陀教法而修行,同時濟助救度他有情。
元照律師在《濟緣》中析釋《業疏》文,如下:
科判明五德分三:初、標示,二、牒釋,三、結誥。(紅色《略編》未錄)
二、牒釋(如文)
初、發心懷道
分二:初、釋上句,二、釋下句。今初
初、釋上句
前二句「創發蒙俗,情厭諸有」,釋上句,解釋「發心出家」。
二、釋下句
「唯欣出要」以下,釋下句,解釋「懷佩道故」。佩下正字義,(紅色《略編》未錄)正解佩義。
二、毀形應法
分二:初、通示,二、別釋。今初
初、通示
前二句「道俗路乖,反形易性」,通示,總釋。
二、別釋
「故割其所重」以下,別釋。上二句「故割其所重,服彼所輕」,釋反形,下二句「明志絕奢靡,與世違也」,釋易性。「奢」指華侈,意指豪華浪費。「靡」指美好華麗。
三、割愛懷捨
分三:初、敘情愛,二、釋永割,三、引證。今初
初、敘情愛
前段敘情愛,世俗貪生,不知有死,故不早悟。
二、釋永割
「今近割俗緣」以下,釋永割。親疏無分別捨離,稱為「無適莫」,適字音嫡。
三、引證
「故《善見》云」以下,引證。
四、委命遵道
分二:初、釋遵道,二、釋委命。今初
初、釋遵道
「奉崇三學」解釋下位者「遵道」。
二、釋委命
「死而有已」解釋上位者「委命」。
五、志大度人
大乘探究事物的理致和本性,稱之為「極教」。
2020年5月9日 星期六
續引僧祇律與四分律明出家苦事
本文:p. 251L04
《資持》云:「《僧祇》,二中先說苦事。欲令知難,免後悔故。 《四分》,則有十種。謂能耐風、雨、寒、熱、飢、渴、毒蟲、惡言。一食。持戒。」
上來出家宗致中第二章先說苦事竟
消文: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引《僧祇律》和《四分律》續說苦事,如下:
《僧祇律》說:「二中先說苦事,想讓欲出家者知難而退,以免日後後悔出家。
《四分律》中說苦事有十種,也就是要能耐風、雨、寒、熱、飢、渴、毒蟲、惡言、一食,以及持戒等。
以上出家宗致中第二章先說苦事圓滿究竟
2020年5月8日 星期五
明應為初欲出家者說苦事
本文:p. 250LL06
第二章 先說苦事
《羯磨》註云:「《僧祇》云。若初欲出家者,為說苦事。一食、一住、一眠,多學問。答能者,度。」 《業疏》釋云:「又云為說苦事者,以世網苦辛,多厭求樂,初雖慈許,終有退敗。 文云一食者佛教之中,一食為本。託緣開二,不是長途。至今西域,統五天竺,常行一食。希見東華寺別兩頓。 一住者,一坐跏趺,周時方起,自非味重,何以致斯? 一眠者,中夜之時,暫爾倚臥,分星月次,尋起緣念。 多學者,慧心常運,不許浮散也。」 《濟緣》釋《疏》云:「三中初示須說之意。世網苦辛,謂工商士農,經營求趁,不容自安,人多厭之,求安閑樂,故反說苦事,知其志願。初慈許者,謂師輒受也,終退敗者,謂資疲厭也。 (四中)一食中,初二句明本制。託下示緣開,因病開粥故。至下引據。希下斥非。今時比丘見便進噉,豈止兩頓。律崩法壞,一至於此。悲夫。 五中周時謂盡一日。味重謂禪定樂。 六中倚臥謂倚身而已。分星月次,不使長久故。 七中慧心常運,即遺教云:常自省察,不令有失是也。」
消文:
科判出家宗致分三之二:第二章 先說苦事:預告出家生活上的苦事。
律祖在《羯磨》引《僧祇律》作為註解,如下:
如果有人想要出家,首先要告訴他出家的種種苦事,也就是:日中一食、結跏趺坐、中夜睡眠、精進學習。如果對方回答能持,就可以度他出家。
律祖在《業疏》中,解釋《羯磨》註引《僧祇律》文,如下:
「為說苦事」的原因,是因為世俗的束縛勞苦艱辛,所以多可厭境而欲求安樂。當初雖然慈愍承許,但是最後會有退縮後悔的事。
「一食」的意思,是指日中一食,古印度修行者,持過午不食戒,這是佛教之中的根本戒律。後來因為出家人的病緣,佛陀開許食早粥,無病者則不可開許,所以說「不是長途」。到現在的西域五印度,通常都是一天當中只吃一餐,很少像東華寺是吃兩餐的。(消文者按,「至今」指律祖時代的唐朝,「五天竺」又作五印度,指古印度區劃為東西南北中等五處。不確定東華寺是否即創建於南朝梁武帝時代的靈鷲寺?)
「一住」的意思,是指一結跏趺坐,要坐滿一整天才可下座,如果自己沒有禪定樂,怎能達到這個地步?
「一眠」的意思,是指只開許在中夜的時段,暫時倚身斜靠而眠,不宜躺臥,用意在於不令長久睡眠,能夠隨即起身緣念。
「多學」的意思,是指精進達觀的心,常時任運,不許散亂不實。
元照律師在《濟緣》中析釋《業疏》文,如下:
科判三中分二:初、示須說之意,二、引苦事之相(《略編》未錄)。今初
初、示須說之意
世網苦辛,謂工商士農,經營求趁,不容自安,人多厭之,求安閑樂,故反說苦事,知其志願。初慈許者,謂師輒受也,終退敗者,謂資疲厭也。
(四中)科判一食中分二:初、明本制,二、示緣開。今初
初、明本制
初二句「佛教之中,一食為本」,明本制。
二、示緣開
「託緣開二」以下,示緣開,因病開粥故,分二:初、引據,二、斥非。今初
初、引據
「至今西域」以下,引據。
二、斥非
「希見東華寺」以下,斥非。當今的比丘有機會就吃,豈止兩頓。律法崩壞到這種地步,實在可悲啊!
五中「周時」意指一整日。「味重」意指禪定樂。
六中「倚臥」意指倚身而已。「分星月次」意指不使長久。
七中「慧心常運」,也就是《佛遺教經》所說:「常自省察,不令有失是也。」
2020年5月7日 星期四
略明大乘定學與慧學
本文:p. 250L04
《事鈔》云:「若論定慧。小觀相空,深觀唯識。 鈍見空時,不分別色,利知唯識不分別空。」 《資持》釋云:「次定慧中。由小菩薩,涉於大小,小據觀智,大約志求,小大雖異,並菩薩乘故,且一往通收大中。初示觀別。如上所明。 鈍下,次校淺深。鈍即小菩薩,在大為鈍,望小則利。不分別色,異上二乘析色故。利即大菩薩,不分別空,超過小菩薩故。由觀唯識,住於中道,了一切法,無非心識,識非色空,非不色空,尚不分別識,何況分別空?若知唯識,則住實相,無分別故。」
上來出家宗致中第一章出俗本意竟
消文:
律祖在《事鈔》中扼要宣說大乘定與慧,如下:
如果論定學與慧學的修行,小菩薩觀相空,大菩薩觀唯識。鈍根的小菩薩觀空時,了知諸法外相是空,色相不可得,所以不分別色相。利根的大菩薩,了知諸法唯心所現,所以不分別空。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析釋《事鈔》文,如下:
二、定慧
由於「小菩薩」實際上牽涉了大乘與小乘,小乘根據的是觀察真理的正智,大乘是從行者志求佛果的決心而論,雖然有小菩薩與大菩薩的差異,但是都是屬於菩薩乘之列。所以以往菩薩乘都是收在大乘中。
科判定慧分二:初、示觀別,二、校淺深。今初
初、示觀別
如上所明。
二、校淺深
「鈍見空時」以下,校淺深,比較大小菩薩根機深淺。
「鈍」根指的是小菩薩,小菩薩在大乘為鈍根。但是對小乘而言,則是為利根,小菩薩不分別色相,與前面小乘不分別色性不同。
「利」根指的是大菩薩,因為大菩薩不分別空,所以從這角度而言,是超越小菩薩。因為大菩薩觀唯識,所以住於中道,了知一切法都是由心識所顯現的,識非色空,非不色空,如果識都不分別,怎麼還會分別空呢?如果了知唯識,則安住實相,因為無分別。
以上出家宗致中第一章出俗本意圓滿究竟
2020年5月6日 星期三
引涅槃示異相
本文:p. 250L01
《事鈔》續云:「《涅槃》。持息世譏嫌戒,與性重戒無別。 因說菩薩持戒相,羅剎乞浮囊喻。」 《資持》釋云:「三《涅槃》中,初明持相。息世譏嫌即目遮戒。遮性等持故云無別。 因下次以喻顯。度海人喻菩薩,羅剎喻三毒,浮囊喻具戒。」
消文:
律祖在《事鈔》中接著引《涅槃經》宣說異相,如下:
世尊在經中教誡比丘們說:菩薩持息世譏嫌戒,應與性重戒同等看待,無有差別。於是說了羅剎乞浮囊的譬喻,說明菩薩持戒的重要性。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析釋《事鈔》文,如下:
三、《涅槃》
科判《涅槃》中分二:初、明持相,二、以喻顯。今初
初、明持相
「息世譏嫌」就是指遮戒。因為遮戒與性戒同樣重要,所以說「無別」。
二、以喻顯
「因說菩薩持戒相」以下,以喻顯,舉浮囊喻明戒。喻中的度海人比喻菩薩,羅剎比喻三毒,浮囊比喻具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