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5月4日 星期一

引智論示異相

本文:p. 249L05

《事鈔》續云:「《智論》:問云:『菩薩住於實相,不得一法,得破戒不?』答曰:『以住於實相故,尚不作福,何況作罪?雖種種因緣,不破戒人。』」  《資持》釋云:「二廣示異相。中三:初《智論》問中。住實相者心冥妙理,空無所有,故不得一法。既無所得,則無善惡;既無善惡,則無持破;既無持破,則無有戒;既無有戒,則應任意施為,不須守戒。世多邪見,故問決之。 答中,以福況罪。不作福者,不取福相,故云不作。種種因緣,謂方便化導;隨所動用,皆離過故。

消文:

律祖在《事鈔》中接著引《大智度論》以問答方式宣說異相,如下:

問云:菩薩安住於證得空性的狀態時,了知一切法皆不可得,這樣的境界還會破戒嗎?

答曰:因為安住於空性的狀態,所以不會有積作福德的念頭,怎麼還會有造作罪業的惡念呢?雖然有種種因緣,但是證空性的狀態是不會破戒的。

消文者按,《大智度論》卷第四十九〈釋發趣品第二十:「不捨戒不取戒相者,是菩薩知諸法實相故。尚不見持戒,何況破戒?雖種種因緣,不破戒。
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析釋《事鈔》文,如下:

二、廣示異相

科判廣示異相三:初、智論,二、攝論,三、涅槃經。今初

初、《智論》

科判《智論》分二:初、正引論文,二、問答釋疑。今初

初、正引論文

《智論》。

二、問答釋疑

問中,「住實相」的人,內心冥合實相之妙理,知一切法不生不滅,空無所有,所以了知一切法皆不可得。既然一切法無所得,則一切法無善無惡,既然一切無善無惡,則無持戒破戒,既然無持戒破戒,則沒有戒,既然沒有戒,則應可任意施為,不須守戒。鑒於世間猶有許多邪見,所以藉著問答方式加以決斷。

答中,以不作福況作罪回答前問。因為不作福,則不取福相,所以說「不作」。「種種因緣」的意思是指有各種方便可教化示導眾生,無論採用何種方便,都無有過失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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