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:p. 251L07
第三章 應知五德
《羯磨》註云:「如《請僧福田經》。沙彌應知五德。一者發心出家,懷佩道故。二者毀其形好,應法服故。三者永割親愛,無適莫故。四者委棄身命,遵崇道故。五者志求大乘,為度人故。」 《業疏》釋云:「初德發心懷道者,創發蒙俗,情厭諸有。唯欣出要,常懷佩也。佩謂帶持之者也。 二德毀形應法者,道俗路乖,反形易性。故割其所重,服彼所輕。明志絕奢靡,與世違也。 三德割愛懷捨者,以無始所親,慈戀難斷,終歸死別,然不早悟。今近割俗緣,遠成濟度,且從道業,兩捨親疏也。故《善見》云:瓦缽貫肩,以四海為家居。知誰可愛憎也。 四德委命遵道者,明奉崇三學,死而有已也。 五德志大度人者,奉行極教,兼濟於他。」 《濟緣》釋《疏》云:「牒釋初德中,二句初釋上句。唯下釋下句。佩下正字義。 二中,初通示。故下別釋。上二句釋反形,下二句釋易性。奢則華侈,靡謂美麗。 三中,初敘情愛。世俗貪生,不知有死,故不早悟。今下釋永割。兩捨親疏,謂無適莫,適字音嫡。故下引證。 四中,奉崇三學。釋下遵道,死而有已。釋上委命。 五中,大乘窮理盡性,謂之極教。」
消文:
科判出家宗致分三之三:第三章 應知五德:宣說沙彌五德。
律祖在《羯磨》中引《請僧福田經》註釋,如下:
沙彌應該知道出家五德:
一、發心出家,應當時時胸懷出離心。
二、毀棄世俗形象,應當披著法服。消文者按,即剃除鬚髮穿著袈裟。
三、永遠割捨親情,沒有親疏分別。
四、捨棄身命,遵崇正法。
五、發心走大乘道,饒益眾生。
律祖在《業疏》中解釋《羯磨》註文,如下:
初德、發心懷道:啟發蒙昧庸俗的有情,厭離諸有,只欣樂出離生死的要道,恆常憶念要出離生死的事。「佩」指佩帶的意思。
二德、毀形應法:出家與在家的路,完全乖離,形相和習性截然顛倒。所以要割捨在家時所重視的,例如羅綺等;要服從原來所輕視的,例如糞掃衣等。說明志在斷絕奢靡,要與世間完全相反。
三德、割愛懷捨:因為無始以來所親愛的關係,很難斷離,最終必須死別,然而遲遲不能覺悟。對近的六親來說,要割捨俗緣,即捨愛;對遠的外黨來說,要成就濟助度人,即捨憎。只有從道業契入,親疏都必須捨離。所以《善見律毗婆娑》說:「瓦缽貫肩,以四海為家居。知誰可愛憎也。」
四德、委命遵道:一心一意推從遵循佛道三學,死而後已。
五德、志大度人:志求大乘,奉持極究竟的佛陀教法而修行,同時濟助救度他有情。
元照律師在《濟緣》中析釋《業疏》文,如下:
科判明五德分三:初、標示,二、牒釋,三、結誥。(紅色《略編》未錄)
二、牒釋(如文)
初、發心懷道
分二:初、釋上句,二、釋下句。今初
初、釋上句
前二句「創發蒙俗,情厭諸有」,釋上句,解釋「發心出家」。
二、釋下句
「唯欣出要」以下,釋下句,解釋「懷佩道故」。佩下正字義,(紅色《略編》未錄)正解佩義。
二、毀形應法
分二:初、通示,二、別釋。今初
初、通示
前二句「道俗路乖,反形易性」,通示,總釋。
二、別釋
「故割其所重」以下,別釋。上二句「故割其所重,服彼所輕」,釋反形,下二句「明志絕奢靡,與世違也」,釋易性。「奢」指華侈,意指豪華浪費。「靡」指美好華麗。
三、割愛懷捨
分三:初、敘情愛,二、釋永割,三、引證。今初
初、敘情愛
前段敘情愛,世俗貪生,不知有死,故不早悟。
二、釋永割
「今近割俗緣」以下,釋永割。親疏無分別捨離,稱為「無適莫」,適字音嫡。
三、引證
「故《善見》云」以下,引證。
四、委命遵道
分二:初、釋遵道,二、釋委命。今初
初、釋遵道
「奉崇三學」解釋下位者「遵道」。
二、釋委命
「死而有已」解釋上位者「委命」。
五、志大度人
大乘探究事物的理致和本性,稱之為「極教」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