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0月21日 星期日

明多論主張二種無作同時生起

本文:p. 63LL03
《事鈔》云:「初解云:如牛二角,生則同時。故《多論》云:初一念戒俱有二教,第二念中唯有無教。」  《資持》釋云:初同時解二,上二句舉喻。故下引證,初念俱有,可驗齊生。」
消文:
消文者按,前文元照律師已提示說:「無作有多解釋。」以下將分同時解與前後解來討論,主要是討論無作戒體生起的情形。
律祖在《事鈔》中說:「第一種解釋:就像牛的二角,生的時候是同時生。所以《薩婆多論》說:三羯磨法究竟時的第一剎那,就同生具有作戒與無作戒。到第二剎那的時候,只留下無作戒。」消文者按,參閱p. 45弘一律師所製表中之三法竟第一剎那所示,當時所生無作戒同時具有作俱無作與形俱無作二法。而在第二剎那時,作戒謝落,作俱無作也隨作戒謝落。因此留下來的無作戒,實際上是形俱無作。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析釋說:第一種解釋主張作無作二者同時生起,可分兩段來說明。第一段,「如牛二角,生則同時」這二句是舉喻。第二段,「故《多論》云」以下是引論證成,說明作無作在三羯磨法究竟的第一剎那都圓滿具足,如此證明作無作同時生起。」

2018年10月20日 星期六

標作戒無先後無作戒反之

本文:p. 63LL05
第五項 先後相生
《資持》云:「若論作戒則無先後。獨茲無作有多解釋,故須辨定。」
消文: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說:「如果說作戒,那是沒有先後相生。唯獨無作戒有多種解釋,所以必須辨別清楚,並加以確定。」

2018年10月19日 星期五

總攝三宗戒體義

本文:p. 62LL01
《芝苑》又云:「所受法體,依羯磨疏三宗分別。 一者多宗。作無作戒二體俱色。身口方便相續善色聲,作戒體也。法入假色,無作體也。今祖師究體,乃謂善惡業性,天眼所見歷然可分,與中陰同,細微難知,異彼肉眼所見粗色,故云細色。 二者成宗。作與無作二體則異。身口業思,能造色心,作戒體也。非色非心,五義互求了不可得,無作體也。祖師考體,即心造業,熏習有用能起後習。心不可狀,假色以顯。所發業量異前作戒,與心與色兩不相應,強名二非以為戒體。 三約圓教宗明體。但以兩宗各隨所計,義說動靜,終非究竟。故跨取大乘圓成實義,點示彼體乃是梨耶藏識,隨緣流變,造成業種。能造六識即是作戒。作成之業梨耶所持即號無作,所蘊業因名善種子。業雖心造,一成已後與餘識俱,性非對礙。復是四大所造體有損益,天眼所見善惡可分。是以如來隨機赴物,或說非色非心,或說為色。小機未達,計為色者不許空宗,執非色非心者斥他有部。如《涅槃》中皆由不解我意,故使諍計殊途。然今所宗,並以《涅槃》終窮之說,統會異端使歸一致,可謂體一化始終,裂後昆後代子孫疑網。故業疏云:終歸大乘,故須域心於處。如斯明訓,廣在彼文。 今人所受正當成實假宗,非色非心是其法體。約圓以通,即善種也。 然此所述,略知端緒。至於業理極為深細,自非積學良恐茫然。摸象紛紜於今眾矣。」
消文:
元照律師在《芝苑遺編》總攝三宗所主張的戒體義。
受戒者所領受的戒法體性,依《羯磨疏》三宗的主張,分別說明如下:
一、多宗(實法宗)
主張作戒體與無作戒體都屬於色法。於受戒時,依儀軌由身口造作的種種方便色,屬於相續的善色與善聲,即是作戒體。法處所攝假色(無表色)是無作戒體。律祖深究多宗主張之戒體,屬於善惡業性,天眼通所見歷然分明,情形與中陰身所見相同,由於無作戒體微細難知,不同於凡夫肉眼所見粗色,所以名為細色。 
二、成宗(假名宗)
主張作戒體與無作戒體不同。造作身口業的思心所,能造作色法與心法,是作戒體。非色非心是由色法與心法各自具有的五義相互求證,都得不到結果,所以主張無作體屬於非色非心。律祖考究無作戒體,就是思心所所造的業。此業體能還熏本心,而有防非止惡的力用,並且能生起後續的熏習。由於心沒有形狀,所以藉方便色來顯發戒體。所發的業量不同於前面的作戒體,因為與心與色都不相應,所以勉強稱呼非色非心,並作為戒體名稱。 
三、圓宗(圓教宗)
從圓教宗說明戒體。如果只以前面兩宗各自主張的義理說明作無作二戒體,畢竟不是戒體的究竟義。因此律祖兼取大乘圓滿成就諸法實性的究竟義,指出前二宗主張的戒體就是阿賴耶本藏識,隨攀緣外境而剎那剎那遷流變化,於是造成業種子(即無作戒體)。此業種子能造六識,即是圓教宗主張的作戒體。作戒體的體存入阿賴耶識(本藏識),即名無作戒體,蘊藏在本藏識的業因,名為善種子。
業種子雖然是思心所造作的,一旦生成以後,便與其餘的識同時存在,它的體性不是色法。消文者按,對礙為色法之特性,兩種色法相互障礙,不能同時佔有同一空間,又稱質礙。
其次,由於業種子是四大所造,體性有善有惡,所以天眼能分明見到善惡果報。於是如來隨不同根機的眾生而說法,對某些眾生說戒體是非色非心法,對另外一些眾生則說是色法。小乘根機的眾生不了解如來的權宜方便,或者執著戒體為色法,而不許承許成實宗;或者執著戒體為非色非心法,而排斥實法宗。
佛陀在《涅槃經》中提到,這些都是由於他們不了解我隨宜方便說戒體的意義,以致於諍論不休,各有主張。
然而我們現在根據的圓教宗,同時引《法華》、《涅槃》最究竟的義理,統合融會各種主張,而歸於一致,可以說如實體會一代化教究竟要義,撕破後進修習的疑惑網。所以《業疏》中說到:「今識前緣,終歸大乘。故須域心於處矣。」(Ref. p. 61L03)像這樣明確的訓示,在《業疏》中有詳細記載。
現今修行人所受的戒,是依《成實論》建立的假名宗,非色非心是它的法體。從圓教宗來融會貫通,就是善種子。
然而這裡只是略略述說它的內涵。至於業性的義理是極為深細,自己若不積極經久用心學習,對於戒體的義理恐怕還是茫茫然。現在很多人都是瞎子摸象,眾說紛紜,莫衷一是。」

2018年10月18日 星期四

明三宗於戒體名雖有分別唯心體是一

本文:p. 62L03

《芝苑》云:「夫戒體者,律部之樞要,持犯之基本,返流之源始,發行之先導。但由諸教沉隱,道理淵邃。是以九代傳教,間出英賢,雖各逞異途,而未聞旨決。逮於有唐,獨我祖師窮幽盡性,反覆前古,貶黜浮偽,剖判宗旨,斟酌義理,鼎示三宗。誠所謂會一化之教源,發群迷之慧日者也。 初多宗。作無作體二俱是色,可知。 二成宗。作戒色心為體,亦可知。無作以非色非心為體者。然非色非心止是攝法之聚名,實非體狀,遂令歷世妄說非一。今依疏文,即名考體,直是密談善種。但以小宗,未即徑示,故外立名非色非心也。故疏云:考其業體本由心生,還熏本心有能有用,乃至云不知何目強號非二。細詳此文,未即言善種,而曰熏心有用。密談之意,灼然可見。應知此即考出非色非心之體耳。 三圓教者。謂融會前宗,的指實義。前宗兩體即善種子,攬本從末此善種子即前二體。攝末歸本是則約此圓談,任名無在。故疏云:於此一法,三宗分別。故知分別有三,體實不二。 問:若言體唯是一,分別有三者。則前二宗中但有虛名,竟無實體耶?答:宗雖各計,體豈乖殊。由彼謂異,強構他名。應知多宗計種為色,成宗計種為非色心,但後圓教指出前二耳。故疏云:愚人謂異,就之起著等。更以喻陳。如世美玉。或人無知謂玉為石,或名非石未能顯體,後人得實指破前二。若無玉體,何有不識。喻今三宗相似法也。 問:何因緣故名為善種?答:善則是法體,種是譬喻。謂塵沙戒法納本藏識,續起隨行,行能牽來果。猶如穀子投入田中,芽生苗長,結實成穗。相對無差。故得名也。」

戒體門•戒體相狀•所發業體•顯立正義•總攝三宗科判表

消文:

元照律師在《芝苑遺編》中說明三宗戒體雖有分別,但是心體是一之理。

如來所說的戒體,律部的綱領,持戒犯戒的基本,返還生死瀑流的起點,發心修行的前導。但是由於每一部經教都深奧隱晦,道理精深遠大。因此,佛教傳入中國以來,歷經漢、魏、晉、宋、齊、梁、陳、隋、唐等九個朝代,弘揚教法的人當中,出了許多傑出的祖師,雖然呈現過許多決擇義理的方法,但是尚未聽聞究竟的旨趣。直到唐代,唯獨我的祖師(道宣律祖)窮究深遠的義理,徹底了知真如自性,數數觀察思惟古德的著述,貶除虛假的主張,剖析研判戒體的宗旨,仔細斟酌義理,確立了三宗的義理。實在可以說是融會了一代化制的教源,是啟發許多迷惑眾生的慧日。

一、多宗:主張作戒體、無作戒體都是色法,道理很容易理解。

二、成宗:主張作戒體是色法、心法,這點也容易理解。無作戒體是非色非心法,然而非色非心只是由於既不屬色法,又不屬心法而勉強這樣稱呼,實際上並非戒體的相狀,以致於歷來出現許多浮偽的論說。現在依《業疏》的文義來考究這個戒體的名稱,實際上它真正談論的就是善種子。但是因為小乘宗不能直接顯示善種子,所以另外假立非色非心的名稱。消文者按,善種子是在本藏識,也就是阿賴耶識,而小乘只許六識不許八識。所以在《業疏》中提到:就感發的業體而言,它本來是由識心生起,然後回熏本藏識心,而生起防非止惡的功能與作用。以致於成宗不知如何稱呼,而勉強名為非色非心。消文者按,因為不許八識,故無此還熏本心的概念。

如果仔細研究這段文字,雖然沒有直接說出戒體就是善種子,但是說熏心有用的密意,已經是非常明顯。應當知道,這就說明了非色非心體,實際上就是善種子啊!

三、圓教宗:主張的內涵融合了前面二宗的主張,的確指出戒體的真實義。前面二宗主張的兩種戒體,就是圓教宗主張的善種子,攬取本宗主張附從前二主張而圓教宗主張的這個善種子,就是前面二宗所主張的戒體。攝取前二主張歸入本宗主張所以就從圓的含意來談,無論主張什麼名稱都圓融。所以《業疏》提到:對戒體來說,三宗各有各的主張。所以知道有三種稱呼,但是戒體的真實義沒有差別。

問:如果說戒體只有一種,而稱呼有三種,那麼,前二宗是不是只有虛名,究竟義是沒有實體呢?

答:各宗雖有各自的主張,戒體的力用豈會有所不同嗎?由於前二宗的認知不同,所以便強加其他名稱。應當知道,多宗認為善種子是色法,但是成宗卻認為善種子為非色非心法,不過圓教宗指出前二宗的主張,就是善種子罷了。

所以《業疏》說:前二宗認為不同,就對戒體起了執著等。這裡進一步以譬喻來說明。譬如世間的美玉,有些人由於無知,而將美玉認為是石頭,或者有人說不是石頭,但是未能指出它是美玉。後來有人得知實情,指出是美玉而破除了前二人的無知。如果世間本來就沒有美玉,就不會有前二人不認識美玉的情形。這個譬喻可以比擬為現在這三宗的相狀。

問:有什麼因緣而稱戒體為善種子?

答:善是標明戒法的體性,種子是譬喻。也就是說將量如塵沙般的戒法,領納在本藏識,接著在下一剎那便生起隨行,隨行能夠感招來來的果。就好比世間的稻穀,播種到田中,具足助緣就陸續會發芽長苗,最後長成結實櫐櫐的稻穗。這樣的比喻恰到好處,所以獲得善種子之名。」

2018年10月17日 星期三

結勸行者持戒須域心大乘且寧死不犯

20181017結勸行者持戒須域心大乘且寧死不犯

本文:p. 61L03

《業疏》云:「今識前緣,終歸大乘。故須域心於處矣。 故經云:十方佛土,唯有一乘,除佛方便,假名字說。 既知此意,當護如命、如浮囊也。故文云:我為弟子結戒已,寧死不犯。又如《涅槃》中羅剎之喻。」  《濟緣》釋云:「初示所歸。識前緣者,塵沙萬境,無邊製法,無始顛倒,迷為外物,故受輪轉。今知唯識,無有外塵。故正受時,遍緣法界,勇發三誓,翻昔三障,由心業力,結成種子,目為戒體。應知能緣所緣,能發所發,能熏所熏,無非心性。心無邊故,體亦無邊,心無盡故,戒亦無盡。當知即是發菩提心,修大慈行,求無上果。此名實道,此即大乘。三世如來,十方諸佛,示生唱滅,頓開漸誘,百千方便,無量法門,種種施為,莫不由此。故曰:雖說種種道,其實為佛成。此即行人域心之處。 然而,濁世障深,慣習難斷,初心怯懦,容退菩提。故須期生彌陀淨土。況復圓宗三聚,即是上品三心。律儀斷惡,即至誠心,攝善修智,即是深心,攝生利物,即迴向發願心。既具三心,必登上品。得無生忍,不待多生,成佛菩提,了無退屈。此又行人究竟域心之處矣。 故下引證。即《法華》開顯文也。經云:我此九部法,隨順眾生說。入大乘為本。十二部中九部屬小乘同歸一佛乘故又云:聲聞若菩薩,聞我所說法,乃至於一偈,皆成佛無疑。十方佛土中,唯有一乘法。十方皆爾不獨釋迦無二亦無三。大小相對為二三乘相對為三除佛方便說。但以假名字,引導於眾生,說佛智慧故。餘乘修證因果色非色等皆方便假名耳 既下勸修二,初句躡上開悟。由識前緣,若起毀犯,即是犯自心故,增妄業故,淪生死故,汙佛種故,退菩提故,失功德利故。大小經論,廣勸奉持,雖不顯彰,聖意在此。若不知此,得失尚微。既知此已,所獲既深,所失亦大。理須謹攝,不可微縱。 當下結勸奉持。命與浮囊世人所重,且舉為喻。諸經論說:鵝珠草繫,海板比丘,皆忘生護戒,則壽命浮囊,亦未足為重也。文云即本律文。寧死不犯,不啻命故。涅槃羅剎乞浮囊乃至塵許,菩薩不與,譬護小罪。」

戒體門•戒體相狀•所發業體•顯立正義•總結囑累科判表

消文:

律祖在《業疏》中說:「現在明白前面所說的一切,終究要歸於大乘,所以必須把心安住於大乘。所以《法華經•方便品》說:『十方佛土中,唯有一乘法,無二亦無三,除佛方便說,但以假名字,引導於眾生,說佛智慧故。』既然了知此意,應當護戒如命、亦如渡海浮囊。所以《四分律•四波羅夷法之一》中說:『我為弟子結戒已,寧死不犯。』又如《涅槃經》中所說的羅剎之喻。」消文者按,即〈聖行品第七之一〉所說羅剎乞索浮囊喻。

元照律師在《濟緣》中為《業疏》作了以下的析釋。

這段《業疏》可分三科:初示所歸,二引證,三勸修。

初、示所歸

第一科即「今識前緣,終歸大乘。故須域心於處矣」,顯示所歸處。「識前緣」的意思,佛陀依如塵如沙般的一切境界,制立無量的戒法。由於眾生無始以來顛倒分別,被外境迷惑,以致於感受流轉生死之苦。現在了知一切境界都是心識所變現,根本沒有外塵。所以正式受戒的時候,遍緣十法界情非情境,勇悍發起斷惡、修善及度眾生等三誓願,翻轉往昔所造的煩惱障、業障及報障等三障,因為這種心業力,而在本藏識中結成善種子,這就稱為戒體。

應當知道能緣所緣、能發所發、能熏所熏都是由心性造作。因為心性無邊,所以戒體也無邊;心性無盡,所以戒體也無盡。應當知道這就是發菩提心、修大慈行、求無上果,這稱為真實的正道,也就是大乘道。消文者按,《法華經•譬喻品》云:「世尊說實道,波旬無此事。」

三世如來,十方諸佛,開示生住異滅,或者頓然地開示,或者遁序漸進地教化誘導,施設百千種的方便,演說無量的法門,種種行事作為,都是為了令眾生發菩提心、修大慈行及求無上果。所以說:雖然宣說種種修行之道,其實是為了成就一佛乘。這就是修行人令心安住之處。消文者按,《法華經•方便品》說:「雖說百千億,無數諸法門,其實為一乘。」

然而,五濁惡世的眾生業障深重,無始以來的惡習難斷,初發心求菩提道而未有深行者,心性怯懦,很容易退失菩提心,所以必須發願往生彌陀淨土。況且圓教宗的三聚淨戒,就是往生淨土的上品三心:攝律儀戒斷除一切惡心,即是上品上生的至誠心;攝善法戒修習一切智德,即是上品上生的深心;攝眾生戒饒利一切眾生,即是上品上生的迴向發願心。既然具足三心,來生必定能得上品上生。證得無生法忍,不必等待多生,就能成就佛菩提果,不再退轉。這也是修行人最究竟令心安住之處。

二、引證

第二科「故經云」以下,是引經證成,即《法華經》開權顯實的經文。《法華經•方便品》說:「我以無量無數的方便法門,用種種因緣譬喻等,而為眾生演說這九部法,都是隨順眾生的根機而說,是引導眾生趣入大乘的根本。因為十二部經當中,有九部經屬於小乘經,但是究竟都歸於一佛乘。」又云:「聲聞與菩薩,聽聞我所說的法,即使只聽聞一偈,毫無疑問地都一定能成佛。十方佛土中,唯有一乘法。十方三世諸佛所說都是一乘法,不是只有釋迦如來教化的娑婆世界才說一乘法沒有大乘、小乘的差別,更沒有聲聞乘、緣覺乘、菩薩乘的差別。大乘、小乘相對為二;聲聞乘、緣覺乘、菩薩乘相對為三這些都是佛陀方便說。只是藉由假名施設的言詞,引導眾生,宣說佛陀的智慧。其餘以二乘、三乘宣說修證因果、色非色等,都是方便說和假名施設罷了

三、勸修

第三科「既知此意」以下,是勸誡行者應當如法行持。這一科又分二小科來說明:初躡上開悟,二結勸奉持。

初、躡上開悟

第一小科「既知此意」這一句,是緊接前段欲令修者了悟而說。因為已經認識前面所談的戒體意義,如果生起毀戒犯戒的三業,就是違犯自心三誓,增添妄業,沉淪生死苦海,染汙成佛的善種子,退失菩提心,喪失成佛的功德利益。大小乘的經論,都廣泛地勸誡行者要依如來教法奉持,雖然經論沒有明白彰顯出來,但是要知道佛陀的旨意已經在裡面。如果沒受戒而不知道戒體意義,得失還算輕微。如果受了戒也知道戒體意義,所獲得的功德就很深廣,但是一旦毀戒犯戒,所失壞的功德也很大。因此必須謹慎攝持三業,不可有任何輕微的放縱。

二、結勸奉持

第二小科「當護如命、如浮囊」以下,結勸行者如法奉持。性命與浮囊是世人所重視的,所以經常以它們作為譬喻。許多經論中常常提到鵝珠、草繫、海板比丘等的公案,這些公案都是捨生護戒的典範,如果了解這些公案,那麼壽命與浮囊也都不足以為重了。「文云」的意思,是指引文出自本宗的《四分律》文。「寧死不犯」的意思,是指不惜性命,意指寧可犧牲性命也不犯戒。《涅槃經》中有公案提到羅剎向渡海比丘乞求浮囊,甚至所求少到如微塵般的量,菩薩都不施與,這是譬喻連最微小的罪都不違犯。」

消文者按,鵝珠公案出自《大莊嚴論經》卷第十一;草繫比丘公案出自《根本說一切有部尼陀那目得迦》卷第六、《大莊嚴論經》卷第三;海板比丘公案出自《大莊嚴論經》卷第三。註:《大莊嚴論經》≠《大乘莊嚴經論》

2018年10月16日 星期二

指略結成

本文:p. 60LL04

《業疏》云:「此門略辨三宗戒體少異。由來涉言語矣。」  《濟緣》釋云:「言略辨者示不盡故。言少異者若據教宗名義不濫,論其業體畢竟常同。當知細色及以二非無非種子,但是如來隨宜異說耳。涉言語者言其繁也。」

消文:

律祖在《業疏》中說:「戒體門已約略辨明實法宗、假名宗與圓教宗等三宗所主張的戒體,他們之間只有少部分不同。從開始到現在已經講過很多了。」

元照律師在《濟緣》中解釋《業疏》這段文字。

「略辨」的意思,表示只不過概略地講,不能說已經完全講到。「少異」的意思,是說如果根據業疏三宗主張的戒體名稱和意義,可以說沒有混濫的現象,如果論所主張的業體,畢竟恆常相同。應當了知實法宗所主張的細色,與假名宗主張的非色非心,其實就是圓教宗主張的本藏識善種子。這些不過是如來應機隨宜而有不同的說法罷了。「涉言語」的意思,說過很多了。

戒體門•戒體相狀•所發業體•顯立正義•指略結成科判表

2018年10月15日 星期一

明三聚三身三誓義一並釋立圓宗之目的

本文:p. 60L05

《濟緣》云:「問:三聚三身為同為別?答:語異義一。隨舉一戒,三聚具足。隨舉一聚,互具亦然。故知初受,圓發三誓,隨中奉持,圓修三行,成因感果,圓證三身。三誓即是三聚三身,三聚亦即三身三誓,三身亦即三誓三聚。心佛無差,因果不二。能如此者,始名圓戒,是波羅蜜,即究竟木叉也。是知行人若發此心,若獲此體,當知即是三佛之種。如何自輕,不加珍敬。然雖三戒彼此互具,至於修奉恆用攝生,則能任運含攝一切,豈止餘聚耶。 問:教有分齊,何須此示?答:為成本宗分通義故。何以然耶?如《善戒經》,五十具等迭為方便,是故受五習十,受十習具,受具習大,故前三戒並名方便。假宗知權,不住方便。符通深之部意,為稟大之先容。所以《鈔》敘發心為成三聚,此明隨行次對三身。願行相扶,彼此交映。彼則期心後受,此乃即行前修。方見圓宗深有來致。 若爾,既顯分通,何須別立?答:義雖通大,教終局小,不可濫通。故須別立,隨意盡理,不亂宗途。請觀前明實宗無一心字,次述假宗無一種字,始見聖師深體權實。自餘凡愚,未足擬議也!」

消文:

元照律師在《濟緣》中以問答方式,解釋三聚、三身與三誓的關係是一。

問:三聚淨戒與三身佛是一樣,還是不一樣?

答:兩者在語詞說法上不一樣,但是義理上是一樣。無論舉哪一戒,都能具足三聚淨戒的力用。無論舉哪一聚,三身佛互相具足的道理也一樣。所以要知道,一開始受戒的時候,圓滿發起三種誓願,隨後日日中奉行持守,圓滿修持身口意三行,成辦因位的修行,即能感得願求的果位,圓滿證得三身佛。消文者按,三誓指斷惡誓、修善誓與度生誓。

所以,三誓就是三聚三身,三聚也是三身三誓,三身也是三誓三聚。奉持的心與感得的佛果無二無別,也就是說,因地中的修行,與將感得的果地,是無二無別的。能做到這樣,才叫作圓滿具足三聚淨戒,這就是戒波羅蜜多,也就是究竟的波羅提木叉。消文者按,木叉全稱波羅提木叉,梵語प्रतिमोक्ष (pratimokṣa)音譯,義即別解脫戒。

由此可知,修行人如果發起三種誓願,獲得三聚淨戒的戒體,應當知道,就是具足了成就三佛的因種。怎麼可以自輕而不加珍惜敬重呢!

雖然三聚淨戒之間,彼此互相具足,但是修行奉持的時候,必須恆常不離攝受眾生,就能夠任運含攝一切,怎麼可以不要其餘二聚呢!

問:各宗的教義都有明確的範圍,有必要談這些嗎?

答:談這些是為了讓本宗教義分通大乘的道理更明確的緣故。

問:為什麼這樣說呢?

答:就像《菩薩善戒經》當中所說,五戒、十戒、具足戒等,由前往後,一一都是方便。所以受五戒後要修習十戒,受十戒後要修習具足戒,受具足戒後要修習大乘菩薩戒。所以五十具等前三戒,都是大乘菩薩戒的前方便。假名宗雖然知道這種權巧,但是不住這種方便。而教義方面採用符合分通大乘深廣教法的曇無德部意趣,作為稟持大乘戒的前方面。所以《事鈔》敘明發心是為了成就三聚淨戒,《業疏》在這裡說明隨行,然後對應說明能成就三身佛。願(《事鈔》說的發心)與行(《業疏》說的隨行)相互扶持,大小乘彼此交互輝映。「彼」指發心,是期待將來能後受大乘戒,「此」指隨行,是修大乘戒的前方便。由此可見圓教宗有深遠的意趣。消文者按,「致」義為「意趣、道理」。

那麼,既然顯示有分通大乘的教義,何必另外再立圓教宗?

答:假名宗的義理雖然分通大乘,但是教義終究還是局限於小乘,不可以浮濫分通。所以必須另外立宗,才能隨順本意充分顯示道理,才不會亂了自宗的宗義。請詳閱前面說明實法宗的義理時,沒有出現過一個「心」字,然後在敘述假名宗的義理時,也沒有出現過一個「種」字,這就可以見到律祖深入體會權實的內涵。其餘凡夫愚痴之人,就不值得作出任何議論了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