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0月16日 星期二

指略結成

本文:p. 60LL04

《業疏》云:「此門略辨三宗戒體少異。由來涉言語矣。」  《濟緣》釋云:「言略辨者示不盡故。言少異者若據教宗名義不濫,論其業體畢竟常同。當知細色及以二非無非種子,但是如來隨宜異說耳。涉言語者言其繁也。」

消文:

律祖在《業疏》中說:「戒體門已約略辨明實法宗、假名宗與圓教宗等三宗所主張的戒體,他們之間只有少部分不同。從開始到現在已經講過很多了。」

元照律師在《濟緣》中解《業疏》這段文字。

略辨」的意思,表示只不過概略地講,不能說已經完全講到。「少異」的意思,是說如果根據業疏三宗主張的戒體名稱和意義,可以說沒有混濫的現象,如果論所主張的業體,畢竟恆常相同。應當了知實法宗所主張的細色,與假名宗主張的非色非心,其實就是圓教宗主張的本藏識善種子。這些不過是如來應機隨宜而有不同的說法罷了。「涉言語」的意思,說過很多了。

戒體門戒體相狀所發業體顯立正義指略結科判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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