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1010詳釋圓教宗主張的無作戒體
本文:55LL06
《業疏》續云:「欲了妄情,須知妄業。故作法受,還熏妄心。於本藏識,成善種子,此戒體也。」 《濟緣》釋云:「三所受體中三,初約圓義以示體相。前明利根,未受之前,已發大解,此明修證,先須稟戒。文中有三,初句希求脫離。了猶盡也。妄情之言,通含見、思、無明等惑。 次句反觀往業。無始慣習,積惡時深。雖達唯心,卒難調制。若非戒法,靜業無由。故云:佛所制戒,如猿著鎖、如馬轡勒、如捉盜賊。截生死流,發定慧力。菩提基本,涅槃初門。所以三乘聖人,並由斯跡。捨此修道,枉費時功。卻步求前,終無所至矣。 故下三如緣納法。又二,初二句示作業。作法之言,通收始終、方便正受。熏妄心者,假前勝境,發動勝心,此心反妄,即是真心;以真熏妄,令妄不起。即如《鈔》云:以己要期,施造方便,善淨心器,必不為惡,測思明慧,冥會前法。此即能熏,妄為所熏。此即作熏,猶如燒香,熏諸穢氣也。 下三句正明無作。由熏成業,業圓成種。種有力用,不假施造,任運恆熏,妄種冥伏,妄念不起。此無作熏,猶如香盡,餘氣常存也。初句示所依處,亦是所熏也。次句顯能依體,亦即能熏也。善即簡惡。種子是喻。如世穀果,皆有種子,略說十義:一從眾緣生;二體性各異;三生性常存;四任運滋長;五含畜根條華葉等物;六雖復含畜,相不可得;七遇時開綻;八子果不差;九展轉相續;十出生倍多。無作具此,故以比焉。然種子名通,義須細簡。初約十界:四趣為惡,餘六是善。次就善中,人天有漏,四聖無漏。三就聖中,三乘是偏是權,唯佛是圓是實。今此戒種,文唯簡惡,若望人天,是無漏種,若望偏權,是圓實種。行者當知本所受體,即是一體三佛之種。故《薩遮尼犍》云:如來功德,莊嚴之身,以受戒為本,持戒為始。又《法華》云:佛種從緣起。即斯義也。下句結示正義所立唯此。 問:既發此體,後用受菩薩戒否?若不須受,即應約大判持犯耶。若云須受,則無作業為重發否。並須細求,不可相濫。」 《芝苑》云:「天台疏云:不起而已,起則性無作假色。《南山》云:熏本藏識,成善種子,此為戒體。天台性之一字,即能起因,無作假色,即所發體。南山藏識,即所依處;善種子,即能依體。能起、所依,是本有之性;所發、能依,即今受之體。若此出體,文據極明。能所歷然,體性不濫。則受納無疑,修持有託。」見芝苑遺編卷二 《芝苑》又云:「經論所說菩薩戒,自分二體:一當體體,即是戒體,與今善種不殊。二所依體,心性是也。然則心性,但是戒體所依,實非戒體。」見芝苑遺編卷一
消文:
律祖在《業疏》中繼續說:「想要了斷妄情,就必須知道妄業。所以作羯磨法領受戒體之體,再以戒體熏習妄心。於是就在本藏識(即阿賴耶識)形成善種子,這就是圓教宗主張的無作戒體。」
元照律師在《濟緣》中詳細析釋《業疏》所說,說明圓教宗所主張的無作戒體。
三、所受體
以上已經解釋了律祖闡明圓教宗所主張的戒體的前二科:初敘立教本致,二根器殊差。接下來繼續解釋第三科 所受體,也就是所受的戒體。
所受體分三方面說明:初約圓義以示體相(即本段全文);二約隨行以明持犯(Ref. p.
56LL02);三舉因果以細勸(Ref. p. 57L08)。
初、約圓義以示體相
首先從圓教宗的義理顯示戒體相狀。
前文說過利根的人,未受戒之前,已經生起大解,現在要說明修證之前,必須稟持所受戒法。
以下又分三段說明:初句希求脫離;二反觀往業;三如緣納法。
初、希求脫離
第一段說明希求脫離繫縛,也就是第一句「欲了妄情」。文中的「了」,意思是盡斷,也就是了斷。「妄情」的意思,包含見惑、思惑及無明等。
二、反觀往業。
第二段說明思惟往昔所造諸惡業,也就是第二句「須知妄業」。從無始劫以來養成了不良習氣,積累惡業的時間非常深遠。如今雖然通達一切法唯心所造,妄心始終難以調制。如果不透由戒法調伏心馬,能令獲得寂靜涅槃的業因,是絕對生不起來的。所以,經論中常說:有了佛所制戒,猶如猿猴被上了鎖、悷馬被轡銜控制了、煩惱盜賊被捉住了。佛所制戒能截斷生死瀑流,有發定生慧的大力。佛所制戒是能證無上菩提的基本,是通往寂靜涅槃的大門。所以三乘聖人都必須遵循這條修行大道。如果捨此修行大道,就會枉費時間與功力。這種情形就好像停下腳步,卻說想要前進,畢竟達不到想要去的目的地啊!
三、如緣納法
第三段說明如實緣境,以此領納聖法,也就是第三句「故作法受」以下全文。
如緣納法又分二:初示作業;二正明無作。
初、示作業
首先說明發起無作戒體的儀軌,也就是前二句「故作法受,還熏妄心」。其中「作法」的意思,是指受戒作羯磨法從頭到尾的整個儀軌,也就是由三門造種種方便色,到正式領受戒體。「熏妄心」的意思,是指受戒時透由現前的三寶殊勝境,發起殊勝的上品心,這顆殊勝的上品心,就是妄心的相違品,也就是真心,以真心熏習妄心,使得妄心不得生起。這就是前面《事鈔》所說:「以己要期,施造方便,善淨心器,必不為惡,測思明慧,冥會前法。」(Ref. p. 42戒體門•第一章戒體相狀•第一節能領心相)這是能熏,妄心為所熏。這就是《業疏》所說「故作法受,還熏妄心」的意思。也好比說燒香能熏諸穢氣一樣。
二、正明無作。
接下來說明圓教宗主張的無作戒體之相狀,也就是最後三句「於本藏識,成善種子,此戒體也」。
由作戒體熏成無作戒體的業性,這種業性圓滿之後,於本藏識成為善種子。而這善種子自身有力作用,不須藉外緣施設造作,就能夠任運地恆常起熏習作用力,使得妄心種子自動隱伏,也令妄念不再生起。這就是無作戒體的熏習作用,就好比香雖然燒盡了,餘留的香氣常存不消。
第一句「於本藏識」,顯示善種子的所依處,也就是本藏識——阿賴耶識。阿賴耶識也是善種子的所熏處。
第二句「成善種子」,顯示能依本藏識的無作戒體成為善種子之理,也顯示本藏識的能熏功用。善種子的「善」,是簡別非善與無記。「種子」是喻。譬如世間的五穀、果子都有種子。種子的含義可約略分為十種意義:
一、從眾緣生:種子需要眾多助緣才能生起,例如陽光、水、土等;
二、體性各異:種子體性各有不同;
三、生性常存:種子生長特性常存不滅;
四、任運滋長:種子具足助緣即能任運滋長,乃至成熟;
五、含畜根條華葉等物:種子含藏根、枝、花、葉等因子。消文者按,畜同蓄,義為儲藏;
六、雖復含畜,相不可得:種子雖如前說含藏根等因子,但是長成之前,根等形相不可見;
七、遇時開綻:時機成熟就會開花;
八、子果不差:種子與日後長出來的果,品質上不會有差別;
九、展轉相續:種子結成果實,果實含藏種子,子果輾轉相續;
十、出生倍多:種子結成果實,果實往往含藏更多的種子。
無作戒體也具有以上十種意義,所以拿種子比喻戒體體性。但是由於種子名稱通於優劣品種,無作戒體在義理上是善種子,所以必須詳細簡擇善品。
首先簡擇十法界:地獄、餓鬼、畜生與阿修羅等四趣為惡,其餘人、天、聲聞、緣覺、菩薩與佛等六是善。
二、簡擇六善,人、天屬於有漏,四聖屬於無漏。
三、簡擇四聖,三乘中的聲聞、緣覺是偏,菩薩是權,只有佛是圓是實。
這裡所談的無作戒體善種子,排除了惡趣,如果相對於人天來說,無作戒體是無漏善種子,如果相對於偏權的三聖來說,無作戒體是圓實善種子。因此,行者應當知道自己所受的無作戒體,是一體三佛的善種子。所以《薩遮尼犍經》說:「如來功德,莊嚴之身,以受戒為根本,持戒為開始。」消文者按,三佛指佛的三身,也就是法報化三身。
此外,《法華經》說:「成佛的種子從因緣和合生起。」就是指一體三佛的意思。
最後一句「此戒體也」,結示以上所說的意義,就是圓教宗主張的無作業體。
問:發起這種戒體之後,還要受菩薩戒嗎?如果不須受,就應當以大乘的戒法判持犯。如果必須受,那麼在受菩薩戒的時候,無作業體是否為重發。這些問題都必須詳細推求,不可相互混濫。」
元照律師在《芝苑遺編》說:「天台宗的《梵網菩薩戒經義疏》說:『菩薩戒的無作戒體,不生起就算了,一旦生起來,體性必定是無作戒體的無表色。』南山律祖說:『熏本藏識(即阿賴耶識)形成善種子,這就是圓教宗主張的無作戒體。』(即本段《業疏》最後三句)
天台宗所說的「性」字,就是能起無作假色的因,而無作假色,就是指所發的無作戒體。南山宗說的「藏識」,就是指無作業性的所依處;「善種子」,指能依藏識的無作戒體。天台宗的能起與南山宗的所依,指的都是受戒者本有的自性;天台宗的所發與南山宗的能依,指的是受戒者所受的無作戒體。如果根據天台與南山二宗在這裡所說的無作戒體,上述引文證據極為明顯。能起所依也好,所發能依也好,它們的功用歷歷可見,戒體與自性不會混濫。那麼對於受戒時領納的戒體,不再有懷疑,修持時就有了依託。」見芝苑遺編卷二
元照律師在《芝苑遺編》又說:「經論當中所說的菩薩戒,又可以分為二種戒體:一、當體的體,也就是無作戒體,與圓教宗所說的善種子相同。二、所依的體,也就是心性。然而心性只是戒體的所依處,事實上並非戒體。」見芝苑遺編卷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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