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0月23日 星期二

顯本宗採初解但於後將以三時補充說明

本文:p. 64L07
《資持》云:「已前二解並是古義。若準《業疏》即取初解。但不明三時,義未盡耳。」
消文: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說:「前面所敘述的同時與前後二解,都是古德的主張。如果根據律祖在《業疏》中的主張,是採取第一種解釋,也就是同時生起。但是沒有說明三時,所以義理不夠詳盡。」消文者按,文中所說「三時」,參考p. 45弘一律師所製列表,即知是指始登壇後,三法竟第一剎那與第二剎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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