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0月25日 星期四

明同時加三時才得義盡

本文:p. 65L03
《業疏》續云:「且約一受三時無作。 初因時無作。此與作俱非乖俱體,不妨形俱因成未現。 二果時無作有二。一還與作俱,同上明也。二是形俱,方為本體以三法竟示現之時。 三果後無作。以通形終。」  《濟緣》釋云:「二約三時以示相,初通標。三時者即前多論初二兩念,但初念中取其爾前為因時耳。 初下別列。因時有二,作俱未竟,形俱潛發,二並為因。  二果時者即上二種第一念時皆究竟故。 三果後者即第二念已去,作俱隨謝,止有形俱耳。」
消文:
律祖在《業疏》中繼續說:「接下來還是討論同時生起,但是要分成三個階段來討論無作戒體:初因時無作,二果時無作,三果後無作。消文者按,三時是指始登壇後、三法竟第一剎那與三法竟第二剎那等三個階段。如p. 45列表所示。
因時無作
這個時候的無作戒與作戒都還沒有圓滿戒體,但是不妨礙形俱無作戒在因時生成,它只是尚未現起罷了。消文者按,對照p. 45列表,在始登壇後的狀況是作戒生[未竟]、作俱無作隨作生[未竟]及形俱無作因成未現[潛發]。所以說作戒與無作戒「俱非乖俱體」。
二、果時無作
第二個階段分二種情形:初還與作俱,二形俱。
一、還與作俱
第一種情形指在三法竟第一剎那時,作戒與無作戒都圓滿。詳情如前所說。消文者按,對照p. 45列表,第二時(三法竟第一剎那)作戒圓滿,無作戒也圓滿(包含作俱無作與形俱無作)
二、形俱
第二種情形是指針對形俱無作而言,因為形俱無作戒體才是我們真正要領納的戒體,因為它是在三法竟第一剎那末才示現圓滿。
三、果後無作
第三個階段的時候,是指三法竟第二剎那末時,作戒謝落,作俱無作也隨作戒謝落,只留下形俱無作獨存,直到盡形壽。消文者按,唯局未捨戒。
元照律師在《濟緣》中析《業疏》如下:
二、約三時
解釋「今解一時」之文的第二點,是從受戒過程的三個階段來顯示戒體生起的相狀。
初、通標。
首先第一句「且約一受三時無作」,標明即將解釋的文義。句中的「三時」即是《薩婆多論》第一念與第二念的主張,但是當中的第一念是包含始登壇後與三法竟第一剎那末,以此作為因時。
初因時無作」以下,是分別列出三時中戒體生起的相狀。在因時的無作戒有二種相狀:作俱無作尚未圓滿,而形俱無作是因成未現[潛發],所以二戒都屬於因行。
二、果時無作
第二時,「果時」相對於因時,意指在三法竟第一念末時,作俱無作與形俱無作都圓滿了。
三、果後無作
第三時,「果後」指三法竟第二念末時,作俱無作隨作戒謝落,只留下形俱無作獨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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