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0月15日 星期一

明三聚三身三誓義一並釋立圓宗之目的

本文:p. 60L05

《濟緣》云:「問:三聚三身為同為別?答:語異義一。隨舉一戒,三聚具足。隨舉一聚,互具亦然。故知初受,圓發三誓,隨中奉持,圓修三行,成因感果,圓證三身。三誓即是三聚三身,三聚亦即三身三誓,三身亦即三誓三聚。心佛無差,因果不二。能如此者,始名圓戒,是波羅蜜,即究竟木叉也。是知行人若發此心,若獲此體,當知即是三佛之種。如何自輕,不加珍敬。然雖三戒彼此互具,至於修奉恆用攝生,則能任運含攝一切,豈止餘聚耶。 問:教有分齊,何須此示?答:為成本宗分通義故。何以然耶?如《善戒經》,五十具等迭為方便,是故受五習十,受十習具,受具習大,故前三戒並名方便。假宗知權,不住方便。符通深之部意,為稟大之先容。所以《鈔》敘發心為成三聚,此明隨行次對三身。願行相扶,彼此交映。彼則期心後受,此乃即行前修。方見圓宗深有來致。 若爾,既顯分通,何須別立?答:義雖通大,教終局小,不可濫通。故須別立,隨意盡理,不亂宗途。請觀前明實宗無一心字,次述假宗無一種字,始見聖師深體權實。自餘凡愚,未足擬議也!」

消文:

元照律師在《濟緣》中以問答方式,解釋三聚、三身與三誓的關係是一。

問:三聚淨戒與三身佛是一樣,還是不一樣?

答:兩者在語詞說法上不一樣,但是義理上是一樣。無論舉哪一戒,都能具足三聚淨戒的力用。無論舉哪一聚,三身佛互相具足的道理也一樣。所以要知道,一開始受戒的時候,圓滿發起三種誓願,隨後日日中奉行持守,圓滿修持身口意三行,成辦因位的修行,即能感得願求的果位,圓滿證得三身佛。消文者按,三誓指斷惡誓、修善誓與度生誓。

所以,三誓就是三聚三身,三聚也是三身三誓,三身也是三誓三聚。奉持的心與感得的佛果無二無別,也就是說,因地中的修行,與將感得的果地,是無二無別的。能做到這樣,才叫作圓滿具足三聚淨戒,這就是戒波羅蜜多,也就是究竟的波羅提木叉。消文者按,木叉全稱波羅提木叉,梵語प्रतिमोक्ष (pratimokṣa)音譯,義即別解脫戒。

由此可知,修行人如果發起三種誓願,獲得三聚淨戒的戒體,應當知道,就是具足了成就三佛的因種。怎麼可以自輕而不加珍惜敬重呢!

雖然三聚淨戒之間,彼此互相具足,但是修行奉持的時候,必須恆常不離攝受眾生,就能夠任運含攝一切,怎麼可以不要其餘二聚呢!

問:各宗的教義都有明確的範圍,有必要談這些嗎?

答:談這些是為了讓本宗教義分通大乘的道理更明確的緣故。

問:為什麼這樣說呢?

答:就像《菩薩善戒經》當中所說,五戒、十戒、具足戒等,由前往後,一一都是方便。所以受五戒後要修習十戒,受十戒後要修習具足戒,受具足戒後要修習大乘菩薩戒。所以五十具等前三戒,都是大乘菩薩戒的前方便。假名宗雖然知道這種權巧,但是不住這種方便。而教義方面採用符合分通大乘深廣教法的曇無德部意趣,作為稟持大乘戒的前方面。所以《事鈔》敘明發心是為了成就三聚淨戒,《業疏》在這裡說明隨行,然後對應說明能成就三身佛。願(《事鈔》說的發心)與行(《業疏》說的隨行)相互扶持,大小乘彼此交互輝映。「彼」指發心,是期待將來能後受大乘戒,「此」指隨行,是修大乘戒的前方便。由此可見圓教宗有深遠的意趣。消文者按,「致」義為「意趣、道理」。

那麼,既然顯示有分通大乘的教義,何必另外再立圓教宗?

答:假名宗的義理雖然分通大乘,但是教義終究還是局限於小乘,不可以浮濫分通。所以必須另外立宗,才能隨順本意充分顯示道理,才不會亂了自宗的宗義。請詳閱前面說明實法宗的義理時,沒有出現過一個「心」字,然後在敘述假名宗的義理時,也沒有出現過一個「種」字,這就可以見到律祖深入體會權實的內涵。其餘凡夫愚痴之人,就不值得作出任何議論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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