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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支 假名宗
《業疏》云:「二依《成實》當宗,分作與無作位體別者。」 《濟緣》釋云:「言當宗者對前非正學宗故。位體別者對前二種體同故。」
消文:
科判顯立正義分三之二:第二支 假名宗。
律祖在《業疏》中說:「第二支假名宗是依《成實論》當作宗要,分為作戒體與無作戒體來說明。」
元照律師在《濟緣》中解釋:「『當宗』的意思,是對前面的實法宗來說,指實法宗所學不是《四分律》,所以非正學宗。『位體別』的意思,是對前面的實法宗主張作無作二種戒體同屬色法來說,指假名宗的主張有別於實法宗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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