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9月13日 星期日

申著疏深意


本文:p. 297LL05
《業疏》云:余老矣。恐徒移日晷,妄損正功,耽滯無益之辭,以送有涯之命,誠不可也。《大集》法行之言,《律》頒常一之教。此而不審,餘竟何言!
《濟緣》釋云:《四分大小持犍度》云:「初夜後夜,精進覺悟。若在晝日,若行若坐,常爾一心,念除諸蓋。」頒,賜也。經稱法行,旨在修行;律制常一,意存攝念。茍不體此,則失宗要,被物無功,終成浪述;故云「此而不審」等。仍知今疏,專被攝修。講學討論,勿忘斯意。
消文:
《業疏》云:我已經老了,恐怕虛度光陰,虛妄耗損功德,耽著停滯於無益之言辭,以致於枉送有限之生命,實在不可取。《大集經寶女品第三》中稱法行之說,《毗尼》制令常爾一心之教。如果這些都不明白,其餘的都不用說了!
《濟緣》《四分律大小持犍度》說:「除了中夜睡眠以外,初夜和後夜還是要精進覺悟,勵力淨除無明惑。如果在白天的話,不論行或坐,恆常一心一意地消除諸煩惱。」頒,賜也。《大集經寶女品第三》中說稱法而行,目的在於修行;《毗尼》制令常爾一心,意在攝持正念,此局三輪中的憶念輪。如果不能體察這些,就失去了教法的樞要,恐怕做任何事對眾生都毫無利益,結果是白白浪費,著述成空;所以說「此而不審」等。於是知道現今著述《羯磨疏》,主要目的是令僧伽能夠依法攝修。不論講學或者討論,都不要忘記著疏的用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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