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2月20日 星期三

明大聖隨三時制戒之用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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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方便趣果
《事鈔》云:「然造修前境,必有三時。 是以大聖隨時而制,意令智士剋志不為。略如上引。」  《資持》釋云:「初示三時。即方便根本成已也。 是下顯制意。剋猶約也。略如上者前優劣中引律小妄三時之文。
消文:
科判持犯總義分九之五:第五章 方便趣果。以方便、根本與成已三時正趣一果。
律祖在《事鈔》中說:「然而造修罪業的過程當中,現前的境界必定有三個時段。消文者按,即前已說方便時、根本時與成已時。
因此佛陀是依這三個時段而制戒,用意是要令有智慧的人士,能夠約束意志,於三時中皆不為非作歹。略如上引。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析《事鈔》文,如下:
初、示三時
第一句「然造修前境,必有三時」,指出造修三時,也就是方便時、根本時、成已時。
二、顯制意
是以大聖」以下,顯示佛陀制戒的用意。「」即約束的意思。略如上者前優劣中引律小妄三時之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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