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2月9日 星期六

明單心第四種業報行相

本文:p. 106LL05
《事鈔》續云:「第四一句,三時俱輕。如《僧祇》。摩訶羅不知戒相,教他殺人。《善生》《十誦》中。啼哭殺父母。畏苦痛故,害父母命等是。」  《資持》釋云:「第四中。引諸經律,舉事顯相。雖懷憐愍,非無殺意。俱輕可知。」
消文:
律祖在《事鈔》中繼續說明單心第四種業報行相,如下:
四、一句
第四種業報行相的心,只有一句:三時俱輕,也就是:
方便輕、根本輕、成已輕。
如《僧祇》。摩訶羅不知戒相。教他殺人。《優婆塞戒經》《十誦律》中所說,因為不忍父母遭受痛苦,於是哭哭啼啼地殺了父母,犯下殺害父母性命等的例子。消文者按,T24 No. 1488《優婆塞戒經》卷第七〈業品第二十四之餘〉:「若為他使令殺父母。啼哭憂愁而為之者。如是罪相初中後輕。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解《事鈔》文,如下:
第四中。這裡引經、律,舉事例顯行相。雖然懷有憐愍心,但並不是沒有殺意。所以在這種情形之下,業報行相三時俱輕。消文者按,即在方便時沒有甚惱害的心,根本時沒有甚愉快的心,成已時沒有隨喜的心。雖然業報俱輕,但是依制教而言,仍屬重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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