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3月10日 星期六

密護根門

〈勸信序〉第十偈:「夫欲造善法,備具三種業,當審觀其意,如羅云經說。」明欲造善法必須身語意業皆善完備,而身語二業皆由意思發起,故當於自尸羅審觀察。審觀察者,如T30 No. 1579《瑜伽師地論》卷第九十九〈攝事分中調伏事總擇攝第五之一〉中云:「於自尸羅,三時觀察;或初日分、或中日分、或後日分。若見無犯,便生歡喜,晝夜精勤,隨學而住。若見有犯,即便速疾,如法悔除。當知如是名審觀察。T30n1579_p0873c25(01)
末句「如《羅云經》說」,羅云有作羅雲,為舊譯,也作羅睺羅,新譯羅怙羅,人名,佛十大弟子之一,密行第一。為佛嫡子。《羅云經》收於T01 No. 26《中阿含經》卷第三〈業相應品第二〉之[羅云經第四],經中佛教誡羅睺羅「身口意業,已觀而觀,已淨而淨。」「身口意業,當觀而觀,當淨而淨。」「身口意業,現觀而觀,現淨而淨。」此經南傳譯作《菴婆蘗林教誡羅怙羅經》,略稱《羅怙羅經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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