波羅夷,梵名पाराजिक (pārājika)。T22 No. 1428《四分律》卷第一中云:「云何名波羅夷?譬如斷人頭不可復起,比丘亦復如是,犯此法者,不復成比丘,故名波羅夷。」(T22n1428_p0571c06(03))波羅夷亦名他勝,如T29 No. 1558《俱舍論》卷第十五〈分別業品第四之三〉曰:「薄伽梵說犯四重者不名苾芻,不名沙門,非釋迦子,破苾芻體,害沙門性。壞滅墮落,立他勝名。」論中「犯四重者」,謂比丘犯殺、盜、婬、大妄語等四戒,亦即前偈所說「四事」,四波羅夷也。
自2018.3.01起於此記錄研閱律藏與戒學之相關內容。至2020.5.11完成首輪消文。後續計畫,如完結篇所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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