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1月10日 星期日

示律無犯飲酒戒的情況

本文:p. 189LL08

第三項 不犯

《事鈔》云:「《律》不犯者。若病,餘藥治不差,以酒為藥。若用身外塗創。一切無犯。」

消文:

科判飲酒戒分三之三:第三項 不犯。明不違犯飲酒戒的情況。

律祖在《事鈔》中引《四分律》說不違犯飲酒戒的情況,如下:

如果生病,用其他的藥都治不好的時候,可以用酒作為藥用;此外,如果外用塗在身上,這些都無違犯飲酒戒。

消文者按,「差」通「瘥」,病癒的意思。

持犯別相遮罪飲酒不犯科判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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