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2018.3.01起於此記錄研閱律藏與戒學之相關內容。至2020.5.11完成首輪消文。後續計畫,如完結篇所載。
本文:p. 187L07
《事鈔》云:「不犯者,若小語錯誤一切不犯。」 《資持》釋云:「失口非意,如常所開。」
消文:
律祖在《事鈔》中說:「不違犯綺語戒的情況,如果錯說或誤說一些微不足道的瑣碎言語,這些都不違犯。」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解釋《事鈔》文說:「脫口失言並非本意,是一般情況所開許的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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