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1月30日 星期六

敘懺意引勸

本文:p. 194L04

《事鈔》云:「夫結成罪種,理須懺除,則形清心淨。 故《薩婆多》云:無有一法疾於心者。不可以暫惡,便永棄之。故須懺悔。」  《資持》云:「敘懺意,上句明造業。結業成因,必招來果,故如種焉。次句明須懺。以犯從妄起,罪假緣生。妄體本空,緣生無性。了知妄本,則犯相何依,識達緣生,則罪根叵得。是以忽追所犯,深恨前非。仰對勝緣,盡披肝膽。罪從心起,還逐心亡。既伏現因,不牽後果。犯而不悔,業苦何窮。有智識非,義無隱覆故也。則下彰益。 故下二引勸。初引論,不下申勸。彼論問曰:何法重於地?何法高於空?何法多於草?何法疾於風?答曰:戒德重於地、我慢高於空、煩惱多於草、心念疾於風。今略引後句。以明昔心造惡,今忽追悔,剎那翻善,不待終日。意令有犯,速須求懺。

消文:

律祖在《事鈔》中說:「結成罪業的種子,理所當然必須加以懺除,罪業懺除之後,自然身心皆得清淨。所以《薩婆多論》說:沒有任何一法(造業的速度)比心還要快。不可認為那只是短暫的惡行,便永遠棄之不顧。所以必須懺悔。消文者按,《多論》原典:「經云:無有一法疾於心者。凡夫心輕躁或善或惡,不可以暫惡便永棄也。」又《增壹阿含經》〈一子品第九〉:「我不見一法疾於心者。
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析釋《事鈔》文,如下:

科判敘來意分二:初、敘懺意,二、引勸。今初

初、敘懺意

科判敘懺意分三:初、明造業,二、明須懺,三、彰益。今初

初、明造業

上句「夫結成罪種」明造業。造作了罪業必然成為將來感惡果的因,所以說像種子。消文者按,此釋「罪種」。

二、明須懺

次句「理須懺除」明須懺。因為犯戒是從妄念生起,所以罪業是由因緣和合而生。妄念的體性本是空,所以因緣和合而生是無自性。了知妄本,則犯相何依,識達緣生,則罪根叵得。是以忽追所犯,深恨前非。仰對勝緣,盡披肝膽。罪從心起,還逐心亡。既伏現因,不牽後果。犯而不悔,業苦何窮。有智識非,義無隱覆故也。

三、彰益

第三句「則形清心淨」即彰顯益處。

二、引勸

《薩婆多》」以下引勸分二:初、引論,二、申勸。今初

初、引論

明引《薩婆多論》勸速改。

二、申勸

不可以暫惡」以下申勸。

自引《大莊嚴問說:「何法重於地?何法高於空?何法多於草?何法疾於風?」消文者按,準《簡正記》,「彼論問曰」義為「彼自引《大莊嚴論》」是也。

彼自答說:「戒德重於地、我慢高於空、煩惱多於草、心念疾於風。」所以,這裡略引後句「心念疾於風」譬喻世風雖疾,猶不如心。藉以說明過去心所造惡業,現在心突然追悔,在一念之間翻邪向善,不須等待一晝夜。用意在於察覺有犯,必須速疾求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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