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1201釋犯四重罪
本文:p. 194LL05
《事鈔》云:「《涅槃》云:犯四重者,生報即受。 若披法服,猶未捨遠。常懷慚愧,恐怖自責。其心改悔,生護法心。建立正法,為人分別。我說是人,不為破戒。 若犯四重,心無怖畏,慚愧發露。於彼正法,永無護惜建立之心。毀呰輕賤,言多過咎。若復說言,無佛法僧。並名趣向一闡提道。 云何是業能得現報,不未來受?謂懺悔發露,供養三寶,常自呵責。以是善業,今世頭目等痛、橫罹死殃、鞭打飢餓。若不修身戒心慧,反上諸法。增長地獄。」 《資持》云:「初示罪報。 若下二明犯心有二,初約護法說破為不破。善業勝故,犯心輕故。亦欲進彼護法者故。未捨遠者,謂於佛法猶戀慕故。 若犯下次約壞法說為犯。言多過咎,即說佛法中多過失故。一闡提,此云無信。 云下三示悔法,初標問。謂下答釋,初明懺者現報即受。所謂轉重為輕也。橫謂非橫,罹猶墮也。若下明不懺者生報方受。彼經云:若不觀身無常,名不修身。不觀戒是善梯隥,名不修戒。不觀心躁動制伏,名不修心。不觀智慧有力能斷,名不修慧。」
消文:
律祖在《事鈔》中引《涅槃經》說明犯四重罪,如下:
犯四重罪的人,必定要受來生的果報。如果犯四重罪之後,仍舊披著袈裟,還不想棄捨出家。經常懷著慚愧心,恐怖業果而自責。有悔改的心,乃至生起護持佛法的心。由衷建立正法,為人分別演說。我(佛陀)說這個人不算破戒。
相反地,如果犯四重罪之後,心中沒有恐怖畏懼,又沒有慚愧發露所造罪業。永遠沒有想要護持、珍惜建立正法之心。甚至對於佛法毀呰輕賤,批評佛法說有很多過失。更有甚者不承認有佛法僧三寶。這就成了不信佛法之人。消文者按,《涅槃經》曰:「無信之人,名一闡提。一闡提者,名不可治。」
為什麼這種業能獲得現法受的輕報,而不在來生受重報呢?也就是懺悔、發露,供養三寶,常自呵責。因為這是善業,所以今世或許僅受頭痛、眼睛痛等輕微病痛,乃至於意外橫死、鞭打、飢餓等痛苦。如果不修身、不修戒定慧,就會受到與上述相反的業報,增長來生飽受地獄果報。消文者按,「戒心慧」即戒學、心學、慧學,也就是戒定慧三學。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析釋《事鈔》文,如下:
科判犯四重分三:初、示罪報,二、明犯心,三、示悔法。今初
初、示罪報
前段「《涅槃》云」以下示罪報。
二、明犯心
第二段「若披法服」以下明犯心,分二:初,約護法說破為不破,二、約壞法說為犯。今初
初、約護法說破為不破
「若披法服」以下,約護法說破為不破。因為善業殊勝,而犯心輕微的緣故,所以也想加入護持正法的行列。「未捨遠」的意思,是說對於佛法還眷戀、仰慕。
二、約壞法說為犯
「若犯四重」以下,約壞法說為犯。「言多過咎」的意思,是說佛法中有許多過失。「一闡提」的意思,梵語漢譯「無信」,不信佛法之義。
三、示悔法
第三段「云何是業」以下,示悔法,分二:初、標問,二、答釋。今初
初、標問
「云何是業」以下二句,標問。
二、答釋
「謂懺悔發露」以下,答釋,分二:初、明懺者現報即受,二、明不懺者生報方受。今初
初、明懺者現報即受
「謂懺悔發露」以下,明懺者現報即受,也就是重報現生輕受的意思。「橫」的意思,也就是說非前世之業果而橫死。「罹」的意思,就如墜墮,突然遭遇到。
二、明不懺者生報方受
「若不修身」以下,明不懺者生報方受。《涅槃經》說:「若不觀身無常,名不修身。不觀戒是善梯蹬,名不修戒。不觀心躁動制伏,名不修心。不觀智慧有力能斷,名不修慧。」消文者按,此段文字出自X37N0662《涅槃經疏三德指歸》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