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2月12日 星期四

明理懺用心

本文:p. 199LL03

第一節 標示用心

《事鈔》云:「言理懺者。既在智人,則多方便。隨所施為,恒觀無性。 以無性故,妄我無託。事非我生,罪福無主。分見分思,分除分滅。 如人醒覺,則不眠醉。」  《資持》云:「初示所修觀相。無性即空理。以下明罪滅所以。諸世間業皆從我生,我為業主。我既無託,故所造善惡不從我倒而生,妄業無依,故得除滅。見謂達理,思謂起修,除謂能觀智,滅即所觀業,破妄顯真而非頓證故皆云分。若約位判,分見分思即內凡人,分除分滅即初果已去。 如下喻顯。眠醉喻迷,醒覺喻悟,眠覺醉醒相似法故。

消文:

科判重廣理懺分三之一:第一節 標示用心。

律祖在《事鈔》中廣泛說明理懺,如下:

談到理懺,既然是針對智慧利根的人,那麼就有比較多的善巧方便。無論所作所為,都會從無自性的角度觀待。因為無自性的緣故,邪妄的我執就無從生起。事物既然都無自性,罪業、福業自然都無業主。既能分見空理、分思無性,則妄業分除、妄業分滅。就有如醒的人沒有醉,覺的人沒有眠。
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析釋《事鈔》文,如下:

科判標示用心分三:初、示所修觀相,二、明罪滅所以,三、喻顯。今初

初、示所修觀相

顯示所思惟觀察之諸法性相。「無性」指無自性,也就是人與法為空之真理。

二、明罪滅所以

以無性故」以下,說明罪業滅除的原因。諸世間業皆從我生,我為業主。我既無託,故所造善惡不從我倒而生,妄業無依,故得除滅。「」就是通達事理,「」就是依所通達之事理而起修行,「」也就是能觀智,指般若。「」也就是所觀業,指所觀境。這樣破邪妄顯真實的修行,是漸進的而非突然頓悟證得,所以見思除滅都說「」。如果以修行位階來分判,「分見分思」指內凡人的位階,「分除分滅」指初果以上的位階。消文者按,內凡人指將要進入聖位的人。小乘以四善根位為內凡,大乘以十住以上為內凡。初果指小乘見道位,大乘指初地菩薩。

三、喻顯

如人醒覺」以下,喻顯。「眠醉」譬喻迷,「醒覺」譬喻悟,眠覺醉醒是相似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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