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2月16日 星期一

別明唯識觀

本文:201L02

《事鈔》續云:「三者諸法 外塵本無,實唯有識。 此理深妙,唯意緣知。是大菩薩,佛果證行。故《攝論》云:唯識通四位等。  《資持》釋云:「唯識中三科同上,觀境可解。 能觀中外塵謂一切境界也。言本無者有二義,一者境即心故,二者虛妄見故。實唯有識者,言唯則遮於外境,言識則表於內心。 判位中。上二句彰勝。對前粗淺故云深妙。次二句正判。大菩薩者初地已去也。故下引證。彼以五十二位總為四位。論云:一切法以識為相,真如為境(境即是體)。依此境界,隨心信樂,入信樂位(此收加行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四十位)。如理通達,得入見位(即初地也)。能對治一切障,得入修位(二地至七地)。出離障垢,得入究竟位(八地至佛地)。初位所修名影像唯識,後三所修名真唯識(有人將前小菩薩對加行者。不知觀行不同也)。 問:有人云:唯識觀,南山判位太高。又云:深位無罪,豈須懺悔。其意云何?答:論文自云唯識通四位,那責南山判耶?此蓋特舉深位以彰理妙,當知悔法正為下凡。故下勸令任智強弱,隨事觀緣,豈令果佛而悔罪耶?前修率爾不無小疵,後進狂簡便生輕謗。寄言有識,詳而慎之。

消文:

律祖在《事鈔》中接著說明第三種理觀,如下:

第三種就是一切的外境,本來都是無,實際上都是識心所現。這個當中的道理,非常深奧微妙,唯有以意識去攀緣才能了知。那是大菩薩、佛果所證、所行的境界。所以《攝大乘論》中說,唯識通四位等。消文者按,實際上是出自《攝大乘論釋》。四位即願樂位(十信、十住、十行、十迴向)、見位(見道位,初地)、修位(修道位,二地至七地),以及究竟位(八地至妙覺)

元照律師於《資持》中析釋《事鈔》文,如下:

唯識觀科判同上分三:初、示所觀境,二、能觀智,三、判位。今初

初、示所觀境

觀境可解。

二、能觀智

能觀中外塵謂一切境界也。言本無者有二義,一者境即心故,二者虛妄見故。實唯有識者,言唯則遮於外境,言識則表於內心。

三、判位

科判判位分三:初、彰勝,二、正判,三、引證。今初

初、彰勝

上二句「此理深妙,唯意緣知」,彰顯唯識觀之殊勝。「深妙」是相對於前面性空與相空之粗淺而說。

二、正判

次二句「是大菩薩,佛果證行」,是正判。「大菩薩」是指初地以上的菩薩。

三、引證

《攝論》」以下,引證。《攝大乘論》將五十二菩薩位階總攝為四位。論中說:「一切法以識為相,真如為境(境即是體)。」緣著這個真如境界,隨著識心生信樂,而入信樂位(這個包含加行十信、十住、十行、十迴向等四十菩薩位階)消文者按,原典作「隨聞信樂」。如理通達而得入見道位(即初地)。能對治一切障(主要指煩惱障與所知障),而得入修道位(二地至七地)。解脫諸障垢,而得入究竟位(八地至佛地)。初位(信樂位)所修名影像唯識,後三位(見道位、修道位,及究竟位)所修名真唯識(有人把前面所提到的小菩薩,對應為加行道的行者。這是不知道觀事理與起修行兩者不同的緣故)

問:有人說:南山宗對於唯識觀的位次,判定得太高了。又說:位次高深無罪,哪須懺悔。這是什麼意思呢?

答:唯識通四位是《攝大乘論》說的,怎麼會責怪南山宗高判呢?這只不過是想藉判為高深位次,以彰顯理觀勝妙,應當知道懺悔法正是為了饒益下愚凡夫。所以發下勸令,要求隨能觀之智的深淺,隨著境界觀察、攀緣,豈令果佛而悔罪耶?消文者按,這一句仍待參考相關資料理解之。

前輩修行輕率,不是沒有小瑕疵,後輩行事粗略,容易生輕蔑、毀謗。特別轉告有識之士,必須仔細謹慎。
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