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2月10日 星期二

結攝事理無二

本文:p. 198LL02

《濟緣》云:「問:修理懺人須禮誦否?答:愚智兩分,事理無二。上智達理不礙修行,中下昧空故存漸誘。應為四句,總攝群機。一得理失事,一心禪觀,外闕莊嚴,如有目無足不能前進。二逐事迷理,計功分課,不了緣生,如有足無目不知所從。三事理雙運,目足相資,萬行圓修,必至彼岸。四理事俱昧,盲而無足,愚痴惰慢,終無出期。是知理事各立未免偏邪,空有一如是真修習。故曰:實際理地不受一塵,佛事門中不捨一法。諸佛菩薩歷劫熏修,華竺祖師終身苦行。此理深密,何可盡言。略示大途粗分緇素耳。  《資持》云:「今時愚者,錯解佛乘。皆謂理觀寂爾無思,空然無境。取捨不得,能所俱亡。頑然寂住便是真如,放蕩任情即為妙用。由是不禮聖像,不讀真經。毀戒破齋,嗜酒噉肉。誇為大道,傳化於人。惡業相投,率多承習。此乃虛妄臆度,顛倒論迴。豈知達法皆真何妨泯淨,了真即用豈礙修行。是知悟理則萬行齊修,涉事則一毫不立。自非通鑒,餘復何言。

上來別明化教二懺中第一章對顯二懺竟

消文:

元照律師在《濟緣》中,以問答方式總攝事理無二,如下:

問:修理懺的人是否也必須禮拜、誦經呢?

答:根機雖有愚昧和智利的差別,但是事與理兩者本身是無二無別。上根智慧的人,通達真理之後,並不妨礙修行。中下根的人,於空理愚昧,所以必須循序漸進地誘導。應該分為四種類型來含攝上中下根機:

一、得理失事:這種類型的人,一心坐禪觀法,外相缺乏莊嚴,就好像有眼目卻沒有腳足,這種情況之下不能前進。

二、逐事迷理:這種類型的人,執著於事相,斤斤計較有沒有功德,分別課誦,不了解因緣和合而生沒有自性的道理,就好像有腳足卻沒有眼目,不知道何去何從。

三、事理雙運:這種類型的人,事理俱足,就好像既有眼目,又有腳足,可以相輔相成,這種情況之下,一切修行都能圓滿,必然可以究竟到達彼岸。

四、理事俱昧:這種類型的人,既沒有眼目,又沒有腳足,既愚痴又懶惰怠慢,永遠沒有解脫的時候。

由此可知,理與事各別分立的話,難免不會走偏、走錯。因此,空與有不二不異,才是真修習。所以禪門祖師說:圓成如實的理體沒有染塵,森羅萬象的佛法應有盡有。諸佛菩薩累劫的熏修,漢地和天竺祖師終身的苦行。這當中的道理深奧隱密,哪裡是三言兩語就可以說完的。只不過是約略說明大概,分別開示出家眾和在家眾罷了。

元照律師也在《資持》中收攝事理無二,如下:

當今許多愚昧的人,誤解了一佛乘的教法,都說觀一切法的實相,就是寂然靜坐,不要思惟,內外空空如也,全無對境。取捨不得,能所俱亡。愚頑地寂然安住,便認為是真如,放蕩任情就是妙用。

於是不禮聖像,不讀真經。毀戒破齋,嗜酒噉肉。並且將這些行為誇稱為大道,甚至傳佈於人。惡業交相迎合,大多都是跟隨學習所致。這些都是沒有事實根據,憑主觀揣度,顛倒論說的迂迴。要知道通達一切法是真實不虛,怎會妨害清淨,了知真理就是作用,哪會障礙修行?由此可知,領悟真理的話,則一切修行都能修,涉及事相上面的話,則一切法都不立。不是起於共通的鑒定,其餘的就更沒有話說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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