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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對顯二懺
《事鈔》云:「若據通懺,理事二別。」 《資持》云:「標云通懺者,如上五對,通義可知。」
消文:
科判別明化教二懺分二之一:第一章 對顯二懺。相對顯示理事二懺。
律祖在《事鈔》中說:「以化教的通懺來說,理懺與事懺二者有所區別。」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解釋《事鈔》文,如下:
標中所說的「通懺」,就是前面明化教所說的五通,而關於「通」的意義也已作了說明。
自2018.3.01起於此記錄研閱律藏與戒學之相關內容。至2020.5.11完成首輪消文。後續計畫,如完結篇所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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