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1月24日 星期日

釋遮罪第三

本文:
第三節 高大床
《事鈔》云:「《律》云:高如來八指。《多論》:高大悉犯,俗人八戒亦同。 八指者,一指二寸。姬周尺一尺六寸,唐尺一尺三寸強。」  《資持》釋云:「初引律示量《多論》明高廣俱制,大即是廣。高量如下:廣者準《業疏》,方三肘者不合坐。(五尺四寸) 《疏》文又引《阿含》,八種勝床。俱不合升。(金銀牙角嚴飾故勝。佛師父母從人故勝)  八指下定尺數。周一尺二寸為唐一尺,其餘四寸以三寸六分為三寸,餘四分在故云強也。」
消文:
科判遮罪分五之三:第三節 高大坐臥高廣華麗床座。
律祖在《事鈔》中說明高大床戒,如下:
《四分律》說:床腳最高不得超過如來的八指寬度。」
《薩婆多論》:「床高或廣都犯,在家眾的八戒也有同樣的限制。」
八指」的定義,一指約為二寸。依姬周尺等於一尺六寸,依唐尺則為一尺三寸強。消文者按,參閱p. 267周尺考略圖說明。又姬周為周朝別稱,因為周朝天子姓姬。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解《事鈔》文,如下:
科判分二:初、引律示量,二、定尺數。今初
初、引律示量
《薩婆多論》明高與廣都有限制,「」就是廣。床腳的高度如接下來的「八指」所說。廣度依照《業疏》所說,長寬三肘以上即不宜坐臥。(三肘相當於五尺四寸)
《戒疏》又引《阿含經》說,有八種勝床都不宜坐臥。(床以金銀牙角裝飾所以說勝。以人來說的話,佛、師、父母稱勝)
二、定尺數

八指」以下明定尺寸數。周朝的一尺二寸相當於唐朝的一尺,其餘四寸當中的三寸六分為為唐朝三寸,因為還餘四分,所以說「強」。消文者按,即算術中比概數略多的意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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