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5月17日 星期五

明自宗結罪局於一犯再犯

本文:p. 137LL04
第五節 重犯戒
此節文中重字有平呼去呼二別宜細分之。平呼者如重犯,去呼者如四重戒是。
《事鈔》云:「若論重犯,律自明斷,隨犯多少一一上罪。 此篇最初四戒,各別隨重犯。婬眾多重犯,餘盜殺妄重犯亦爾。」  資持》釋云:「重犯有二:一、同名之罪,謂四重互望;二、同種之罪,謂四戒各論。上通《十誦》,下局本宗。文約四戒,各別論重,即明今宗同種之義。」

消文:
科判別簡性重分五之五:第五節 重犯戒。說明一再犯戒的情形。
弘一律師特別說明:在這節的文字當中,「重」字有的讀二聲,有的讀四聲,必須仔細區分。二聲的重犯,是一犯再犯的意思;四聲的四重戒,是指婬盜殺妄四根本重罪。
律祖在《事鈔篇聚名報篇中解釋重犯戒的涵義,如下:
如果說是一犯再犯的話,戒律當中自然有明確的處斷,無論是犯多少次,每犯一罪都是上罪。消文者按,也就是《戒本》當中所說:「若比丘犯一一法,不得與諸比丘共住如前,後犯亦爾。」
聚名報篇》最初四戒,各別隨一一法,皆重犯。
婬戒絕大多數是重犯,其餘的盜殺妄等戒,重犯的話也是如此。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解釋如下:
重犯」有二種情形,第一種是業報相同,譬如前犯婬戒後犯殺戒,同樣結上罪,也就是四重戒;第二種是戒名相同,譬如前犯盜戒後又犯盜戒,是同一種戒名之罪,也就是四種戒各別論罪。所以第一種重犯是《十誦律》講的重戒;而第二種是自宗《四分律》主張的一再犯戒,指的是同一種戒名之罪,也就是從四性戒各別論結罪輕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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