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5月9日 星期四

明殺盜二戒身口互造的情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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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戒疏》又云:若依《多》《雜》等論三業不互。 所以者何?業性異故。 事不究竟。言雖了了,未得成業,要由身助。 又云:如自在者語,仙人意嫌,必須人鬼,相助成業。」  《行宗》釋云:「二明互造二,初出前所計為二,初示宗《多》《雜》等論皆有部所計。 所下二出不互所以,則有二意,初約業異釋。若約能造色,身是可見有對,口即不可見有對。若據所造過,身造婬盜殺,口作誑妄。若約所發,業性不混。若取來報,感果不同。 事下次約事不竟釋,初句立意。言下釋成又下引類。自在者語,如王大臣遣使殺戮,此證口互。仙人意嫌,如下所引,此明意互。身造口業,例亦如是,是聖者起,必假他語,即是口助。
消文:
律祖在《戒疏》中又說:「如果依《薩婆多論》《雜心論》等論所說,身口意等三業並不互造。
為什麼呢?身口二業業性不同的緣故。
以殺業來說,被害者未死之前,殺未究竟。口說雖然清清楚楚,但是還未成就殺業。所以,殺業是要靠身協助,才能成辦。
又云:如自在者語,仙人意嫌,必須人鬼,相助成業。
元照律師在《行宗》當中解釋《戒疏》文,如下
殺盜二戒分二之二:明互造。
二、明互造
說明殺盜二戒身口互造分二:初、出前所計,二、正示今宗。今初
初、出前所計
出前所計分二:初、示宗,二、出不互所以。今初
初、示宗
《多》《雜》等論皆有部所計。
二、出不互所以
所以者何」以下,顯示二業不互造的理由,分二:初、約業異釋,二、約事不竟釋。今初
初、約業異釋
首先從業性不同來解釋,如下:
如果依「能造色」而言,身是「可見有對」,口是「不可見有對」。消文者按,一般謂四大種是能造色,義為能造色法。以此概念,身所造色法為取捨屈伸,是眼可見者,故說身是可見有對。口所造色法為聲音,是不可眼見者,故說口是不可見有對。
如果依「所造過」而言,身造作婬盜殺等三身業,口造作誑妄語業。消文者按,所造過是指所造的過失,這裡是指所造的罪業,即惡業。
如果依「所發」的業而言,身口業性毫不含混。如果觀待未來的業報,二業所感果報不同。
二、約事不竟釋
事不究竟」以下,觀待事不究竟來解釋,分:初、立意,二、釋成,三、引類。今初
初、立意
本段第一句「事不究竟」是立意。
二、釋成
言雖了了」以下,解釋成業的條件。
三、引類
自在者語,如王大臣遣使殺戮,此證口互。
仙人意嫌,如下所引,此明意互。
身造口業,例亦如是,是聖者起,必假他語,即是口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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