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5月5日 星期日

就所稱法明妄語業之錯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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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戒疏》續云:「三就所稱凡聖二法。 心欲說聖,口錯稱凡。既非聖法,前無所損,故錯非重。 又如增慢,迷凡說聖,既非情過,誤亦非重。 若就聖法明於錯誤。如《善見》云:錯說三四禪皆同一重。」  《行宗》釋云:「三約所稱法中二,初總標。 心下二別釋又二,初約凡聖互論文唯明錯,誤亦應開。 若下二單就聖法以辨。心雖錯誤,說聖不殊,故無差降。」

消文:
律祖繼續在《戒疏》中,就所稱法說明妄語業的錯與誤,如下:
三、就所稱凡聖二法討論妄語業,心裡本來想說的是聖法,但是說的時候,講的卻是凡法。既然說出來的並非聖法,那麼對聖法而言,並沒有任何損害,因此,就錯來看,並不犯根本重罪。
又如增慢,因為惑而將,既非情境之而言,亦非根本

但是如果從聖法的角度來說錯與誤,那麼就像《善見律毗婆娑》所說:「錯說四禪成三禪,但是三禪、四禪都同樣為聖法,這就有差降,這就犯根本重罪。」
元照律師在《行宗》當中析釋《戒疏》文,如下
科判妄中分三之三:約所稱法,分二:初總標,二別釋。今初
初、總標
第一段是總標約所稱法。
二、別釋
第二段「心欲說聖」以下是別釋,又分二:初約凡聖互論,二單就聖法以辨。今初
初、約凡聖互論
疏文雖然只有說錯開許不犯,誤也應該開許不犯。
二、單就聖法以辨
若就聖法」以下是只從聖法來判,說的時候,心裡雖然說錯或說誤,但是說聖法沒有不同,即然沒有不同,就沒有差降,所以錯與誤都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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