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5月3日 星期五

約三趣明妄中之錯誤

本文:p. 132LL04

第四項 妄
《戒疏》云:「論妄語業,異趣通辨。錯犯,誤非。 漫心無簡,錯誤隨犯。」  《行宗》釋云:「初明三趣二,初明小漫。本欲誑人,非畜境交,錯亦隨犯。前後互差,境想開迷,故誤非犯。 下二句明大漫。」

消文:
科判錯誤分四之四:第四項 妄。說明妄語業中的錯與誤。
律祖在《戒疏》中,說明妄語業的錯與誤,如下:
關於妄語業,對人、非人與畜生等三趣,分開來一一辨明。總的來說,錯的話判犯,誤的話判不犯。如果是漫心的話,不須簡別,無論是錯、是誤,隨作都隨判犯。
元照律師在《行宗》當中析釋《戒疏》文,如下
科判妄中分三:初、明三趣,二、對人趣,三、約所稱法。今初
初、明三趣
首先明三趣,前二句「論妄語業,異趣通辨」是標,分二:初、明小漫,二、明大漫。今初
初、明小漫
第三句「錯犯,誤非」即小漫,情形是本來想要欺誑人境,根本時非人或畜生臨境交差,儘管如此,欺誑心明確,對境也清楚說出妄語,此時境雖錯,也要判犯。至於誤的情形,是指隨著對境的改變,想心也差開了,以致於妄語的內容也改變了,所以說這種情形下的誤,判不犯。
二、明大漫
下二句「漫心無簡,錯誤隨犯」是指大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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