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0月11日 星期五

別釋大妄闕第六緣

本文:p. 183L01
《戒疏》續云:「闕第六緣說過人法。今說人法。如《多論》云。自言持戒清淨,婬欲不起。不誦四含不坐禪,而言我誦我是。並中罪。」  《行宗》釋云:「說人法者據是小妄,但虛稱功行即大妄闕緣,故結中罪。」
消文:
律祖在《戒疏》中繼續說明大妄戒的闕第六緣,如下
闕第六緣
說超乎常人能成就的法。現在說常人能成就的法。譬如《薩婆多論》說:「自己說持戒清淨,婬欲不起。不誦四《阿含經》、不坐禪,而說我誦我坐,都結中罪。」
元照律師在《行宗》中解《戒疏》文,如下:
說人法是小妄語,只是妄稱功德行持是大妄語闕緣,所以結中罪。」
消文者按,《四分律搜玄錄》云:「闕第六緣。過人法言說人法。無罪也。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