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1028釋兩舌即離間語
本文:p. 186LL04
第三支 兩舌
《資持》云:「名中兩即所說之境,舌乃成言之具。疏云:此本翻譯頗是質陋,以雖兩舌不作分意不犯此戒。現翻為離間語其為得矣。」
消文:
科判示四過分四之三:第三支 兩舌。離間語。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說:「名相中的『兩』就是所說的對境,表示對境有兩人。『舌』是成辦言說的工具。《戒本疏》說:這個名相本來的翻譯,質地相當粗陋,因為雖然是兩舌,但是沒有分開的意思,所以不犯此戒。現在翻譯為離間語,較為恰當。」消文者按,《四分律含注戒本疏》原典:「釋戒名。二邊傳言故為兩舌。此本翻譯頗是質陋,故今現翻云離間語斯為得矣。故雖兩舌,不作分意,不犯此戒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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