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0月7日 星期一

別釋大妄闕第二緣

本文:p. 182LL09

《戒疏》續云:「闕第二緣。漫心轉想有三。剋心轉想有四,加王人想故。 漫心辨疑有六。剋心辨疑有十,雙闕二緣有四十。作句並如上可解也。」  《行宗》釋云:「二中,前明轉想。漫心三句即約小漫。一人作非人想二作畜生想三作杌木想。剋心四句加張作王想。 次明疑心。漫心有六者亦約小漫,直疑有三一非人疑二畜生疑三杌木疑,互疑亦三一為非為畜二為非為杌三為畜為杌。剋心十句及下雙闕並同前戒。」

消文:

律祖在《戒疏》中繼續說明大妄戒的闕第二緣,如下

闕第二緣

漫心轉想有三句。剋心轉想有四句,加張作王想。漫心辨疑心有六句。剋心辨疑心有十句,雙闕想疑二緣有四十句。作各句列表參考前面殺戒所列可解。

元照律師在《行宗》中解釋《戒疏》文,如下:

闕第二緣分二:初、明轉想,二、明疑心。今初

初、明轉想

漫心轉想三句是指就小漫心而言:一、人作非人想;二、人作畜生想;三、人作杌木想。剋心轉想四句是指漫心轉想三句之外,再加張作王想。

二、明疑心

漫心辨疑心有六句,也是就小漫心而言,直疑有三句:一、人作非人疑;二、人作畜生疑;三、人作杌木疑。互疑也有三句:一、為非人為畜生;二、為非人為杌木;三、為畜生為杌木。剋心辨疑心有十句,以及雙闕想疑二緣同前殺戒所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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