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0月16日 星期三

明顯異凡聖同犯重

本文:p. 183LL04

《事鈔》續云:「又《四分》云。天龍鬼神來供養我等,亦同犯重。」  《資持》釋云:「次科戒疏。問:天龍來供,凡尚感發,有何罪故乃入聖中?答:相與聖通,故齊一重,又過常人之所有故。」

消文:

律祖在《事鈔》中說明大妄語中引《四分律》所謂顯異的意義,如下

《四分律》說:「天龍鬼神來供養我等,也同樣犯重罪。」
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引《戒疏》解釋《事鈔》文,如下:

次科顯異,《戒疏》中以問答方式解釋,如下:

問:天龍來供養我,像我這種平凡人會感得這種供養,是有什麼罪過才列入聖人中?

答:因為這種犯相與聖人相通,所以同樣犯重。事實上,這種情形是超乎常人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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