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0月9日 星期三

別釋大妄闕第四緣

本文:p. 182LL03
《戒疏》續云:「闕第四緣知己虛。即增慢者無罪。」
消文:
律祖在《戒疏》中繼續說明大妄戒的闕第四緣,如下
闕第四緣
自己明知所說境界是虛假的。所以增上慢是無罪的。
消文者按,《發揮記》云:「增慢者。成論云。邪心自高名慢。若未得須陀洹等諸功德。自謂為得。名增上慢。問:若未得何故生得心耶?答:於習禪中。得少味故能遮結使。不行於心故生此慢。今前心謂聖。後心方知。故誤非犯。」大意是說,如心而說的增上慢,非犯大妄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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