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1月2日 星期四

明士女入寺法

20200102明士女入寺法

本文:p. 208L03

第二門 入寺法式

《事鈔》云:俗人士女入寺法。先出意。息心靜默非喧亂所集,軌法施訓豈漏慢所踐。 且心棲相表,形異世儀。歸奉憑趣,理存規則。故應其俯仰,識其履行。是敬事儀式,如法親覲。 豈可足蹈淨剎,心形懈慢。非唯善法無染,故得翻流苦業。可不誡哉。  《資持》釋云:「敘寺處清嚴。僧居有二,一者慕靜即自行,二者施訓即化他。居靜不宜喧,稟訓不當慢。此四句即約行顯處也。 且下次敘入須法式二,初明所應為。上二句標境勝,下六句示須法所以。應合也。俯仰即儀貌。履行即所為事。 豈下次示不應為。蹈履也。形見也。非唯等者謂無益有損。流墜也。

消文:

科判別行篇分六之二:第二門 入寺法式。入出寺院應有的規矩。

律祖在《事鈔》中說明善男子善女人入出寺院的規矩,如下:

在家眾入寺法。先舉出撰的用意,是要建立入出寺院的規矩。

消文者按,原典作「先出立意」。

寺院是靜慮止妄、靜默思道的場所,不是喧嘩雜亂的處所,是遵循法度,法布施眾生的場所,豈是有漏高慢的人踐踏的地方。

而且寺院僧伽心棲於理,外表現冥心之相,心形異於世俗威儀。入寺院歸投奉事,應當以此為趣向憑據,事理上必須依存這樣的規則。所以要與僧伽的行儀相應,要認識僧伽的所做所為。這些恭敬承事的儀式,要如法親自請益。怎麼可以進入清淨佛剎,心相及形相卻顯得懈怠高慢。如此一來,不但得不到善法,反而造作不善法,感招下墮的苦業。怎麼不戒慎恐懼呢!
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析釋《事鈔》文,如下:

科判入寺法立意中分二:初、敘寺處清嚴,二、敘入須法式。今初

初、敘寺處清嚴

僧居有二,一者慕靜即自行,二者施訓即化他。居靜不宜喧,稟訓不當慢。此四句即約行顯處也。

二、敘入須法式

且心棲相表」以下,敘入須法式,分二:初,明所應為,二、示不應為。今初

初、明所應為

上二句「心棲相表,形異世儀」,標境勝。下六句「歸奉憑趣,理存規則。故應其俯仰,識其履行。是敬事儀式,如法親覲」,示須法所以。「」的意思,符合,也就是相應。「俯仰」的意思,儀貌,也就是行儀舉止。「履行」的意思,所為事,也就是所做所為。

二、示不應為

豈可足蹈淨剎」以下,示不應為。「」的意思,履,也就是踩。「」的意思,見,也就是顯現。「非唯善法無染」的意思,也就是說只有害處,沒有益處。「」的意思,墜,也就是下墮。

篇•門•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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