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1月29日 星期三

明恭敬護持佛塔


本文:
第三項 敬護
《事鈔》云:四分》。若起塔者,應四方若圓若八角。以石墼木。作已,用黑泥乃至石灰白土等。應安基。四邊作闌楯,安香華著上。聽安懸幡蓋物。 不得上塔上闌楯上,護塔神瞋。若有所取與,開。彼安幡蓋,不得蹈像上,作餘方便梯凳安之。 若塔露地供養具,雨漬風飄,鳥烏不淨者,作種種舍覆之。 地有塵,種種泥泥之。 須洗足器,安道邊,外作牆門安置。 若上美飲食,用金寶等器盛之。令白衣伎樂供養。若飲食,當與比丘沙彌優婆塞。經營塔作者應食。 舍利安金寶塔中,若繒綿中。若持行者,若畜生,若頭上肩上擔戴。 若拂,應用樹葉孔雀尾拂。 多有香華,羅列基上闌上。杙上。嚮中,繩貫懸屋簷前。有香泥,作手輪像。乃至有餘,泥地等。」  《資持》釋云:「明造立。安基為堅牢故。作欄為外護故。懸幡蓋物即梯凳也。 不得下次制踐汙。 若塔下明覆蓋。 地下明泥治。 須下明器具。以西國俗風多跣足故。安道邊者登上便故。外作牆者恐觸穢故。 若上下明獻供養。飲食得與道俗即守塔人。經營即造立者。 舍下明護舍利。 若下。但可去塵,餘物皆得。 多下明莊嚴。手輪者舊云佛手中千輻輪。
消文:
科判造塔分六之三:第三項 敬護:說明恭敬護持。
律祖在《事鈔》中引四分律》宣說應如何恭敬護持佛塔,如下:
如果建造佛塔,應當興建成四方、圓形或八角形。建材可以選用石塊、土坯或木頭。完成之後,再用黑泥、石灰、和白土等粉刷表面。應當安置塔基,並且在四周建造欄杆,欄杆上安設香花。廳內可以懸掛幢幡、傘蓋等飾物。
不可以爬到塔或欄杆上,免得佛塔的護法起瞋心。如果是為了拿取或放置相關物品,則是開許上塔。如果是要安裝幢幡、傘蓋時,不可以踩在佛像上,可以藉由其他方式,譬如架梯子、木凳等安放。
如果在佛塔的露天空地,有設置供養器具,因為受到雨淋風吹,以及鳥禽糞便的染汙不淨,應當搭建各種適當的亭舍遮覆。地面如果有塵垢染汙,應當用適當的泥沙重新補作。
需要在塔外路邊裝設洗腳器具,並且裝設地點要加裝門、牆。
如果供養上妙的飲食,應當用金、銀等的寶貴器皿盛裝。並且由在家眾以雅樂供養。所供養的飲食,應當給與比丘、沙彌、在家眾、造塔者,以及護塔者享用。
舍利應當以絲綿包覆,安放在金製的寶塔中。運送舍利時,可以用畜生載運,或者頂在頭上、肩上承運。
如果要清潔佛塔,應當用(多羅)樹葉或者孔雀尾羽毛作成的拂塵來清理。
如果有多餘的香華,可以安置在塔基上、欄杆上、木樁上。如果再有多餘的香華,可以用繩子貫串起來,懸吊在塔前、屋簷前。
有香泥的話,可以用來作佛手的千輻輪相供養。如果還有多餘的香泥,也可以用來塗抹地板等。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析釋《事鈔》文,如下:
科判敬護分九:初、明造立,二、制踐汙,三、明覆蓋,四、明泥治,五、明器具,六、明獻供養,七、明護舍利,八、明拂,九、明莊嚴。今初
初、明造立
安基」是為了塔的堅固牢靠。「作闌」是為了作外圍的護欄。「懸幡蓋物」是指懸掛幢幡等的工具,即梯子、凳子等。
二、制踐汙
不得上塔」以下,制止踐踏染汙佛塔。
三、明覆蓋
若塔露地」以下,說明建造亭舍為供具遮風避雨。
四、明泥治
地有塵」以下,說明以泥修治汙損。
五、明器具
須洗足器」以下,說明必備器具。因為古印度的風俗有先腳的習慣。「安道邊」的目的在於方便登入佛塔。「外作牆」的目的在於避免染汙器具。
六、明獻供養
若上美飲食」以下,說明獻供養美食。「飲食得與道俗」指守護佛塔的人。「經營」指建造佛塔的人。
七、明護舍利
舍利」以下,說明護持舍利。
八、明
若拂」以下,說明拂塵。只可以用來清理佛塔,餘物皆得消文者按,餘物皆得與拂塵之間的理路待解。
九、明莊嚴
多有香華」以下,說明莊嚴佛塔。「手輪」指的是佛陀手掌上的千輻輪相。消文者按,然而三十二相,當中的輪相,是指足掌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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