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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節 盜
《資持》云:「《疏》云,非理損者為盜,公白取者曰劫,畏主覺知為偷。盜名通攝,故特標之。」
消文:
科判性罪分四之二:第二節 盜。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引《戒疏》解釋性罪盜,如下:
《戒疏》中說,非理損害他人財物稱為盜,強力直奪他人財物稱為劫,擔心財物主人察覺稱為偷。因為盜名可以通攝這些情節,所以特別標為盜。
《行宗》釋云:「非理取者因利求利侵虧於人;公白謂強力直奪。」
自2018.3.01起於此記錄研閱律藏與戒學之相關內容。至2020.5.11完成首輪消文。後續計畫,如完結篇所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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