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9月2日 星期一

明言教立

本文:p. 172L01

《事鈔》續云:「二言教立者。《善見》。若盜心唱云,定是我地。地主生疑中罪。決定失心者重。若來問僧答同皆重。 若共爭園田,違理判與,違理判得。乃至口斷多端。偷夏唱大得物皆重。 即如《四分》,若以言辭辯說,誑惑而取,皆重。」  《資持》釋云:「次句但約口斷即犯《善見》二節,初約盜地僧皆重者以同情故。 若下二約斷諍。違理判與者能判犯也,違理判得者所判犯也。 下《四分》即約辯說。文如前引。」  《行宗》云:「口斷多端謂強詞巧辯,非理而斷。《律》中誑惑即邪心勸誘。並望發言決得無疑,皆成上罪。」

消文:

律祖在《事鈔》中接著說離本處的第二種情況,如下

第二種情況:言教立

以言辭成立物品離開本來的地方。《善見論》中說:「如果(比丘)有偷盜心,唱說:『這塊地必定是我的。』地主如果生起疑心,犯中罪。如果生起必定失去這塊地的心,犯重罪。地主來問僧眾,得到的案都相

如果有多人共同爭奪園田,(比丘)違常理判給他人,爭奪者違常理被判獲得。乃至以各種言辭判斷。就如臘,唱大自己的法臘,而獲供養,皆犯重罪。」消文者按,夏臘、法臘及戒臘同義。

這就像《四分律》當中所說:「如果以言辭辯說,誑惑物主而取得物品,皆犯重罪。」
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析釋《事鈔》文,如下:

「次句但約口斷即犯」的意思,是指話一說完便即結犯。

以各種言辭判斷即犯重罪,引《善見論》分二段說明:初、約盜地,二、又分二。今初

初、約盜地

,因為僧眾的回答都相同情形的緣故。消文者按,僧眾都回答地主說:是僧地。

二、引《善見論》分二:初、約斷諍,二、約辯說。今初

初、約斷諍

若共爭園田」以下,約斷諍。「違理判與」是能判犯,「違理判得」是所判犯。

二、約辯說

《四分律》說明言辭辯說即誑惑,文如前引。

元照律師也在《行宗》中解釋如下:

口斷多端」的意思,就是說以種種言辭強辯,作出不合理的判斷。《四分律》中所說的「誑惑」,就是以不正當的心不斷地勸誘。並且希望所說的話能使對方沒有懷疑,皆犯重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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