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9月22日 星期日

明犯緣怨逼

本文:p. 178L05

《事鈔》續云:「二者若為怨逼,或將至前境或就其身,佛開身會,制令不染。亦具四緣。一是正境 不問自他 ,二為怨逼,三與境合,四受樂便犯。 《善見》云。婬不受樂者,如以男根內毒蛇口中及以火中,是不染之之相。」  《資持》釋云:「二怨逼中,初示相有二。一逼己婬他,二為他婬己。開身免難,制心護體。遭婬尚易,持往尤難。自非久習淨心,直恐未逃刑網。 《善》示護心法。本謂女根故生染著,今為蛇火乃生厭懼。以心隨境轉,其必然乎。」

消文:

律祖在《事鈔》繼續說明違犯婬戒的第二種緣由,如下

二、怨逼

如果是被怨家逼迫,或者是被帶到婬境前面,或者是對方身體靠過來,佛開許這些狀況下的身體會合,不是染汙之相。怨逼也有四緣:一、正對婬境不問自他,二、為怨家逼迫,三、與婬境結合,四、有樂受,若具以上四緣便犯。

《善見論》說:「行婬而沒有樂受的意思,譬如以男根納入毒蛇口中,或者放入火中,這就是不受染汙之相。」消文者按,《事鈔》文中「內」即「納」的意思。
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析釋《事鈔》文,如下:

二、怨逼

第二種犯緣怨逼分二:初、示相,二、示護心法。今初

初、示相

示相分二:一、自己被逼迫而行婬他人,二、自己被他人行婬。佛開許身交不是染汙相,然應控制欲心守護身體。如果是遭他逼迫行婬還比較容易控制,如果是持己前往,就相當困難。因為自己並未長久修習淨心,終究恐難逃刑網。

二、示護心法

《善見》」以下,解釋護心法。意思是指本來是由於女根而生染著欲念,現前由於女根換為蛇、火,所以心生厭懼。這是心隨境轉的必然現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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