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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類 正明犯緣
《事鈔》云:「次成犯相有二緣。一自有婬心向前境,縱有裹隔互障,但入如毛頭,結成大重。具四緣成。一是正境男則二道女則三處,二興染心謂非餘睡眠等,三起方便,四與境合便犯。」 《資持》釋云:「犯相中初科。以自造、他逼,犯相有異,故列兩緣。前、約趣境論緣,由本有心,故就身明犯。後、約境合辨緣,既開身交,故就心明犯。初、自造。第二註云等者,即不犯中,一切無婬意、痴狂、心亂等。」 《行宗》云:「自造緣四種,不出心、境。前二離明。後二合辨。三、即心為境發,四、謂境與心會。」
消文:
科判列示犯緣分二之一:第一類 正明犯緣。正式說明違犯婬戒的緣由。
律祖在《事鈔》中正式說明違犯婬戒的緣由,如下:
構成違犯婬戒的相狀有二種緣由:一、自造,二、他逼。今初
一、自造
自己有婬欲,心向面前的犯境,縱然有他物包紮起來,與婬處相互隔障,只要進入像毛髮尖端般的大小,就結成重罪。自造的犯相具有四緣:一、正婬境男有二道,女有三處。二、興起欲染心指非在睡眠等其他狀態。三、正行婬事。四、與婬境結合即犯婬戒。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析釋《事鈔》文,如下:
犯相中初科列示犯緣有二:初、正明犯緣,二、別示闕緣。今初
初、正明犯緣
因為自造和他逼的犯相不同,所以列出兩種犯緣。自造犯相的前二緣是從趣入犯境論緣,因為犯者自己有婬欲心,所以是就身明違犯。自造犯相的後二緣是從犯境結合與否辨緣,既然犯境已經結合,所以是就心明違犯。
科判犯緣分二:初、自造,二、怨逼(或他逼)。今初
初、自造
第二緣興染心括號中的註說「非餘睡眠等」的意思,是指不違犯的條件中,除了睡眠以外,包括一切無婬意、痴狂、心亂等。消文者按,如《行宗》云:「開睡(眠)者,如調部比丘睡中想起女見於上,淫已捨去,及覺問佛。佛言:『不犯』是也。」
元照律師在《行宗》也說:「自造犯婬戒具有四緣,都不出心與境。前二緣分離境、心,以明犯戒。後二緣以境合故就心辨犯。三、起方便即心為境發,四、與境合即境與心會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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