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1月13日 星期二

釋受隨二作之名

本文:p. 70L01
第一支 先釋二名
《業疏》云:「何名二作? 一者受中作戒。如初請師及三法未竟已前,運動方便,名之為作。即此作時,心防過境,名之為戒。 二者隨中作戒。既受戒已,依境起行,為護受故,名之為隨。於境起護,順本受願,名之為作,不作不有,要由作生。正對境持,故名戒也。」  《濟緣》釋云:「初總徵。 一下列釋二,初釋受作。運動名作,防過名戒。 次釋隨作。起護名作,對持名戒。」
消文:
科判解二作分二支之一:第一支 先釋二名。首先解釋受隨二種作戒體。
律祖在《業疏》中以問答方式說明受隨二種作戒體。
問:什麼叫作受隨二種作戒體?
答:一、受中作戒:譬如從最初請授戒師到三羯磨法究竟以前,身口造作的方便色,就稱為受戒作戒體。就在此作戒體現行的時候,心生起防止犯過境界的力量,所以稱之為戒。
二、隨中作戒:受戒三法究竟的時候,就能依所緣境起戒行,為了防護受戒所得戒體,所以稱之為隨戒。在對境的時候能生起防護作用,這是隨順本來受戒時的誓願,所以稱之為隨戒作戒體。對境的時候如果不造作身口業,就不會有犯戒的動作,犯戒要由身口造作才能生起。正對犯戒境界而能持守,所以稱之為戒。」
元照律師在《濟緣》中析《業疏》文如下:
初、總徵
也就是最初的問句「何名二作?
二、列釋
接下來的答句「一者受中作戒」以下一一解釋二作。分為兩段:初、釋受作,二、釋隨作。今初
初、釋受作
也就是「一者受中作戒」以下,身口運動稱為作,防止犯過稱為戒。
二、釋隨作
也就是「二者隨中作戒」以下,身口意生起防護作用稱為作,對境持守不犯稱為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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