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1月28日 星期三

釋定

本文:p. 78L05
《事鈔》續云:「若不從一切眾生得,戒則無也。 何以故?由遍眾生起善方得,異此不得。 云何如此?惡意不死故。」  《資持》釋云:「二釋定中。比前分因不從一切皆發得戒,緣境反之,故云若不從等。 何下釋無戒所以。 云下轉釋不得之意。死,息也。」
消文:
解釋分因不定之後,律祖在《事鈔》中繼續解釋所緣境一定依一切眾生的道理,如下:
二、釋定
如果不以一切眾生為所緣境的話,戒體則無從生起。什麼原因呢?因為所緣境一定是遍緣法界情非情一切眾生,而生起善心之後,才能感發戒體。否則不得戒體。什麼道理呢?因為對一切眾生的惡心,沒有止息的緣故。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析《事鈔》文如下:
這是科判別釋分二之二:二、釋定。相較於前面所說分因具不具足,都能感發戒體。所緣境則相反,一定要緣一切眾生境,所以說「若不從一切眾生得,戒則無也」。
何以故」以下這段,解釋不能感得戒體的道理。
云何如此」以下這段,進一步解釋「異此不得」的含意,指出由於對眾生的惡心沒有止息,所以不得戒體。「死」是止息的意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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