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1月24日 星期六

明受隨二者須密切配合

本文:p. 76L04
《事鈔》續云:「若爾,戒必防非,非何故起? 答:要須行者隨中方便,秉持制抗,方名防非。如城池弓刀,擬捍擊賊之譬。」  《資持》釋云:「轉難中。上明受體能防過未。欲推能防功歸隨行,故此徵之。 答中二、初正示。如下喻顯。城池弓刀喻受體,擬捍擊賊喻隨行。《業疏》云:戒實能防,遮斷不起。常須隨行策持臨抗,方遊塵境不為陵侵。如世弓刀,深能御敵,終須執持,乃陷前陣。」
上來戒體中第三章緣境寬狹竟
消文:
律祖在《事鈔》中繼續以問答方式說明受隨二者須密切配合。
問:如果是這樣的話,戒體必定能夠防非止惡,怎麼說過去非還會生起呢?
答:受戒體的功能必須由行者藉隨戒體的身口造作方便,才能抵制犯戒境界,這種狀態才稱作防非。就像有了城池、弓刀,還必須有人計劃執持弓刀捍衛並且打擊盜賊的譬喻。」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析《事鈔》文如下:
繼續問難的文中,前面說明了受戒體能防過去與未來二非,現在要說明受戒體能防,歸因於隨戒體,所以再提出這則徵詢。
回答文中分兩部分:初正示,次喻顯。
初、正示
第一部分「要須行者……,方名防非」直接顯示受戒體能防,要歸因於隨戒體。
二、喻顯
第二部分「如城池弓刀,擬捍擊賊之譬」舉喻顯示受戒體能防,歸因於隨戒體的道理。「城池弓刀」譬喻受戒體,「擬捍擊賊」譬喻隨戒體。
律祖在《業疏》中就有提到說:「受戒體實際能防非止惡,遮斷過未二非,不令生起,必須恆常藉由隨戒體策發行持,於面臨犯境的時候加以抵抗,才能夠遊履染汙境界,而不為犯境欺陵侵犯。譬如世間的弓刀,實際能夠抵御敵人來犯,但是終究必須有人執持那些弓刀,才能衝鋒陷陣打敗敵人。」
以上戒體門第三章緣境寬狹究竟圓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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