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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事鈔》云:「問:戒從三世發,唯防二世非者? 答:若論受體,獨不能防,但是防具。要須行者秉持,以隨資受,方成防非。不防現在,以無非也。若無持心,便成罪業。若有正念,過則不生故也。 然又以隨資受,令未非應起不起,故防未非。若無其受,隨無所生。既起惡業名曰過非,為護受體不令塵染,懺除往業,名防過非。」 《資持》釋云:「問中。緣防相並,欲顯防非不通現在之義。 答中二,先約隨行不防現在二,初直定無非。若無等釋無非所以。上二句顯成過非,下二句明即屬未非。 然下次望受體說防過未二,初明防未起非。既下次明防過去非。」
消文:
律祖在《事鈔》中,以問答方式說明戒體只防過去非與未來非的道理如下:
問:既然戒體是從三世的所緣境發起,為什麼只防過去非與未來非呢?
答:如果光論受戒體本身,它是不能防止過去非的,因為受戒體只是防非止惡的工具罷了。受戒體必須透過行者的行持,並且還要有隨戒體資助受戒體,才能成就防非止惡的功能。
至於只防過去非與未來非,而不防現在非的理由,是因為現前的念念相續,剎那剎那生滅,所以才說無非。但是當我們面對現前的每一念,如果都沒有持戒的心,那麼就會成為罪業。如果有持戒的正念,過去非就無從生起。
然後又有隨戒體資助受戒體,便能使得未來非無從生起,所以達到防止未來非的作用。如果沒有受戒體,隨戒體便無從生起。既然現起的念念相續,剎那剎那生滅,那麼所生起的惡業顯然也是剎那剎那地過去,所以稱作「過非」,為了保護受戒體不受塵染,就必須懺除往昔所造諸惡業,所以稱作「防過非」。消文者按,至此明白「過非」,是「過去非」的略稱。
元照律師在《資持》中析釋《事鈔》文如下:
問難的內容當中,所緣境與能防心一併提出來,目的是要顯示防非止惡的功能,不及於現在的意義。消文者按,意指只局限於過未二世。
回答內容分二部分:初約隨行不防現在,次望受體說防過未。首先從隨戒體說明不防現在非,次從受戒體說明防過未二世功能。
初、約隨行不防現在
隨戒體不防現在的道理分兩段解釋:初直定無非,次釋無非。
初、直定無非
第一段即「若論受體,……,以無非也」,直接判定無非可防。
二、釋無非
第二段即「若無持心,……,過則不生故也」,解釋現在無非的道理。前二句「若無持心,便成罪業」顯示現前念剎那生滅,所以說是「過非」。後二句「若有正念,過則不生故也」,說明是屬於「未非」的理由。
二、望受體說防過未
回答內容的第二部分,也就是「然又以隨資受」以下的文字,從受戒體說明防過未的功能,分兩段解釋:初明防未起非,次明防過去非。
初、明防未起非
第一段「然又以隨資受,……,隨無所生」,說明防未來非。
二、明防過去非
第二段「既起惡業,……,名防過非」,說明防過去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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