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3月12日 星期二

問答異境無心

本文:p. 115L01

第一端 問異境無心

《戒疏》云:「問:本殺王時,但作張解,無殺王心,何因得重? 答:張王非罪緣,人是殺境,雖無王心,然有人想,殺緣既具,何得非重。 是故律云:男想,殺女。佛言:上罪,可以類之。」  《行宗》釋云:「初。以心境既差,理非結重。 中,初正答。望張境差,望王心差,故云非罪。張王是別,人趣是通,今就通結故成殺重。 是故下例證。」

準上疏文,似殺戒於人異境不開剋心,若據下〈別簡性重章〉辨錯誤文,錯者亦開,誤者乃犯。

消文:

科判問答中分二之一:第一端 問異境無心。辨明於異境無心犯重罪之因。

律祖於《戒疏》中以問答方式說明異境無心犯重罪的原因,如下:

問:在根本時殺王的當下,只以為是姓張的,並無心殺姓王的,什麼原因判重罪?

答:姓張或姓王並非判罪的依據,人是殺的對境,雖然無心殺姓王的,但是明確知道對境是人,殺人的心既然具足了,怎麼不是重罪呢?

因此,在律中有說:方便時想殺男的,根本時卻殺了女的。佛說:結上品罪,可以如此類推了知。

元照律師在《行宗》當中析《戒疏》文,如下:

初、問

因為殺心與殺境既然不符,義理上不是結重罪。

二、答

答中分二:初正答,二例證。今初

初、正答

從姓張的來說,是境差,從姓王的來說,是心差,所以不結重罪。姓張姓王是差別,但都是人趣,這裡是就殺人而結罪,所以被殺的是誰不是重點,只要是殺人就成為重罪。

二、例證

是故律云」以下舉例證成。

弘一律師為此註解如下:

根據上述《戒疏》文,似乎殺戒對於人異境不開許剋心,如果依據後面〈第八章 別簡性重〉當中,關於辨錯誤的內容,錯的話是開許,誤的話還是結犯。消文者按,大意是《戒疏》文明不開許殺人,但是後面〈第八章 別簡性重〉細分錯與誤,當中,錯是開許,誤是結犯。至於錯誤義,請參閱p. 130L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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