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3月27日 星期三

初師明異境強例斥辨

本文:p. 119LL08

《戒疏》續云:問:異境有強,方便屬何? 答:強想猶懷本境,故知此強不望異結。如是類例,若疑若想皆從本境。」  《行宗》釋云:「三引強為例。據上已明強從本境,更欲別示,故問所屬。 中,強是異境,想緣本境,故云強想。如下例通。據此立義,不問想疑,異境之上永無罪也。前門境強乃約本境,此明異強。須知兩別。

消文:

律祖在《戒疏》中繼續說明第一位祖師為了支持自己的說法,所提出來的問答,如下:

問:萬一異境非常強而殺不得,那時候的方便是什麼狀態呢?

答:異境雖強,但是想心、疑心都還是緣著本境,所以可以知道,異境雖強,但是並不從異境結罪。以這樣方式類推,不論是疑、不論是想都是從本境來判。

元照律師在《行宗》當中析《戒疏》文,如下:

三、引強為例

科判斥疑心解分三之三:引強為例,以異境強舉例說明。

根據上面第二項約義斥中的解釋,已經說明「若強若疑,皆列本境」,現在為了想要進一步說明,所以特別提問「異境有強,方便屬何?

回答當中指出,雖然異境是強,但是想心所緣還是在本境,所以說「強想」。

如是類例」以下,說明以這個舉例,可以類推其他狀況。根據這樣的類例,得到以下結論:不管想心、疑心是緣什麼境,永遠是判異境無罪。前面的例子是以本境強而論,現在是以異境強而論。必須了知兩者的差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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