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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戒疏》續云:「今正解云:人趣乃同,形者有異,不攬相成。 與王未交,屬前張因,對王已去,別起方便,即攬王因,還成正果。 本境張因,壅住方便,號此方便,名王境差。」 《行宗》釋云:「二立義中二,初通示因果各異。 與下二釋成二,初明王果。 本下釋張因。言王境差者,以張是本境,不得名差,故從異境,以彰差義。」
消文:
破古解之後,律祖在《戒疏》當中,繼續提出正解,如下:
現在說明正解:就人趣而言,還是共同的,只是外形不同,不是拿形相作為因。消文者按,或者就例子來說,不是拿姓張、姓王作為因。
在與姓王的相遇之前,想殺的心是放在姓張的,在遇到姓王的之後,姓張的因就沒去了,另外生起方便時,也就是拿姓王的為因,並且還成辨了王因的果。
本來想殺的境是姓張的,當遇見姓王的時候,張因就停在方便時,而此刻的方便時變為王因,稱姓王的為境差。
元照律師在《行宗》當中析釋《戒疏》文,如下:
二、立義
科判立義分二:初、通示因果各異,二、釋成。今初
初、通示因果各異
「人趣乃同,形者有異,不攬相成。」是通示因果各異。
二、釋成
「與王未交」以下為釋成,又分二:初、明王果,二、釋張因。今初
初、明王果
「與王未交,屬前張因,對王已去,別起方便,即攬王因,還成正果」是明王果。
二、釋張因
「本境張因」以下為釋張因。稱姓王的為境差,因為姓張的是本來想殺的境,不能稱境差,所以要依後來改變的境稱境差,才能彰顯差的意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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