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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戒疏》續云:「問:既攬張因成王果者,本立境差方便,今因成果,無境差矣。」 《行宗》釋云:「二今解三初難破。以攬因成果,果成因滅,境差不立,故知非矣。」
消文:
律祖在《戒疏》當中,繼續說明因果差別,如下:
問:既然拿想殺姓張的因,成辦殺姓王的果,根本時對於殺姓張的因來說,已經成立境差方便。然而,現在既然因已成果,就不成立境差方便了。
元照律師在《行宗》當中,析釋《戒疏》文,如下:
二、今解
今解分三:初、難破,二、立義,三、釋妨。今初
初、難破
因為攬張因成王果,果成之時因即沒滅,以致於境差不成立,所以古解並不正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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