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3月26日 星期二

次師明今解

本文:p. 119L05

《戒疏》續云:「今解不然。但列本境,縱使四異來差本境,若強若疑,皆列本境。 何以明之?畜是小愆,杌非生罪,如何來差俱犯中罪。豈不望人從本境結。」  《行宗》釋云:「次約義斥。還即古義,對破前解故云今耳。下云今明正解始是今義。文中,初判定。云但列者即指律文境想句中。 何下徵釋。且舉畜杌難破前義。據此破詞,則知前解異境皆中罪。」

消文:

律祖在《戒疏》中繼續敘述第二位祖師的今解,如下:

現今的見解並不是這樣。第一位祖師只依據本境來判,縱使有四異境之一來差本境,不論是境強或者對於境有疑心,都是依本境來看。

這是怎麼說呢?以畜生來看,是小罪愆,以杌木來看,不生罪愆,這些異境來差,如果都是犯中罪的話,豈不都是以人為本境來結罪嗎?

元照律師在《行宗》當中析《戒疏》文,如下:

二、約義斥

科判斥疑心解分三之二:約義斥,其次從義理破斥。第二位師的見解還是古義,這是對破斥第一位祖師而言,所以說「今解」。p. 119LL01的「今明正解」才是真正的今義,也就是第三位祖師的正解。第三位祖師就是律祖。

這段《戒疏》文中,分二:初、判定,二、徵釋。今初

初、判定

《戒疏》文中說「但列」,是指律文當中關於境想的句子。

二、徵釋

《戒疏》文中「何以明之」以下是為了解釋清楚。這裡舉畜生、杌木來問難,藉以破斥初師的見解。從這一點可以看出來,初師對於異境都判為中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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