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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戒疏》續云:「三明雙闕者。初盜人物,非人物替,闕境緣也。就非人物復生疑心,為人物為非人物,闕心緣也。 二畜物來替,為人為畜耶? 三無主物替,為主無主耶?並例準知。如此處解,餘戒不釋。」 《行宗》釋云:「疑及雙闕同是疑心,但前疑據境定,雙闕約境轉耳。」
消文:
律祖在《戒疏》中接著說明雙闕,如下:
三、正明雙闕
盜人物心境雙闕,分三句:初非人物替,二畜生物替,三無主物替。今初
初盜人物,非人物替
這是闕境緣。又對非人物生疑心,對於是人物,或者是非人物,起疑心,這是闕心緣。
二、盜人物,畜生物替
欲盜人物,卻為畜生物替,對於是人物,或者是畜生物,起疑心。
三、盜人物,無主物替
欲盜人物,卻為無主物替,對於是有主物,或者是無主物,起疑心。
至於盜人物,心境雙闕,結罪可類推而知。如此處解,餘戒不釋。消文者按,以上雙闕三句,同疑心,俱為前心結中罪,後心結下罪。
元照律師在《行宗》中析釋《戒疏》文,如下:
疑心及雙闕同屬疑心,不過,疑心是對境生疑,而雙闕則是由境差而定。
▲《行宗》云:「作圖示之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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